四川新闻网内江12月9日讯 原本是在路口寻常设卡检查车辆,没想到被拦截的车辆司机下车后,竟提着长刀走向民警。民警最后将男子制服,并从他所驾驶的车辆中搜出一堆疑似毒品的白色晶状颗粒。日前,法院对这名男子进行了宣判,该男子因非法持毒获刑九年并处罚金六千元。
设卡:车内发现疑似毒品
6月1日晚,内江东兴区警方在内江大千路与汉安大道交界路口常规设卡盘查过往车辆。据参与盘查的东兴区公安分局巡警大队协警陈某回忆,当晚23时许,一辆白色的奥迪车被拦下盘查,开车的是一个20多岁的小伙。“我让他出示行驶证和驾驶证时,发现他多次向副驾驶方向侧身,表现有点怪。”随后,民警发现司机所提供的行驶证上的号牌与车辆实际挂的号牌不一致。于是,民警当即要求司机下车接受检查。然而,让民警没有想到的是,司机下车后竟然提着一把20厘米左右的砍刀走了过来。双方僵持中,司机被制服。在对车辆进行检查时,民警在后备箱内发现了车子的真实号牌。与此同时,协警员陈某在车子的副驾驶位置检查时发现,副驾驶门开了一点,且车门打开那个位置的地面上有一个抽纸盒。“捡起来之后就发现,纸盒里面还藏着一包白色的塑料袋,袋中包裹着一堆白色晶状颗粒。”陈某说,事后检测,确认白色晶状颗粒为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的冰毒,且净重299.43克。
供述:纸盒藏毒遇盘查
后警方经过调查,奥迪车驾驶员钟某对自己持毒的事实供认不讳。根据钟某的供述,当日下午,他在内江市银山镇高速公路出口附近,从一个毒贩手里花15000元买了毒品。钟某供述,他驾车行驶到汉安大道与大千路交叉处的十字路口时,碰上警察盘查。于是,他在装作侧身到副驾驶工具箱拿行驶证,趁机打开副驾驶车门,并将装有冰毒的抽纸盒扔到了车外,不想后来还是被警察发现了。
判刑:非法持毒获刑九年
日前,内江东兴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经过审理查明,钟某驾驶车辆抽纸盒内装有的白色晶状颗粒系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的冰毒,净重为299.43克。且被告人钟某2010年10月还曾因贩卖毒品被东兴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五千元,2012年11月25日才刑满释放。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钟某违反毒品管理法规,非法持有甲基苯丙胺299.43克,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鉴于其因毒品犯罪被处以刑罚,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和毒品犯罪的再犯,依法从重处罚。遂依法判处钟某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何璧杉 记者 龙艳)
原标题:内江警方设卡遭驾驶员持刀相向 原是车中藏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