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声音
网售食品必须实名登记
找不到经营者可向网站索赔
武侯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新《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在网上售卖食品的商户,必须要在经营平台处进行实名登记,同时,还要提供相应的经营许可证供审查。“也就是说,作为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提供者,对入网食品经营者有进行安全管理的责任。”
“找不到经营者,是可以向网站索赔的。”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新《食品安全法》,消费者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要求赔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
网站说法
实名认证已启用 早期入驻商家审核难
记者了解到,如今网上一些购物平台大都已启用实名认证,并要求商户上传合法证照。
一名大型网购平台工作人员表示,在他们平台入驻特别是销售食品,必须提交经营者身份信息、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等,经过审核通过后才能开店。
“如果发现商家卖的是假冒伪劣产品,情节严重的会直接关闭违法店铺。”该工作人员说。
一位不愿透露身份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新《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推行起来困难也不少。外卖O2O是一个先行的行业,因为竞争压力等,全行业都面临早期入驻商家资质审核不严的问题。
郑嫄华西都市报记者谢燃岸
原标题:按地址去讨说法 压根儿就没这家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