吹起700亿泡泡的e租宝因涉嫌违法经营被调查,宣扬着高月息的“金融互助社区”在各类网络工具上逐步蹿红,“P2P”网络贷款公司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呈现上升势头……种种迹象表明,如今非法集资正在从传统的房地产、矿产资源、农业、林业领域,向互联网金融、私募股权等新型领域进行渗透。为了让广大人民群众全面认知新型非法集资、非法证券、非法保险的危害,并有效识别新型非法集资行为,今日起,本报将陆续推出“警惕非法集资新骗局 投资要专业 风险须认清”的专题报道,围绕防范打击新型非法集资进行知识普及,对新型非法集资案例一一解读。
在此,成都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提醒广大投资者:新型非法集资手段花样层出不穷,具有很大的隐蔽性和欺骗性,投资者要学习专业投资知识,选择正规合法的投资渠道,保住自己的血汗钱。一旦发现被骗,要及时报案,选择依法依规的方式进行维权。
非法集资形式花样翻新
民间借贷是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常见现象,自古有之。改革开放后,许多企业尤其是中小型民营企业的创立和发展,多依靠民间借贷解决资金短缺问题。有的企业因资金缺口巨大,又无法从银行获得贷款,通过合法手段不能取得足额资金,不得已采取非法手段吸收了公众资金,成了非法集资。也有个别人为了谋取暴利,以各种名义向社会非法集资。无论是出于何种原因的非法集资,都以高利息为诱饵,以民间借贷、股权投资等形式进行,客观上都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危害经济健康发展,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是金融犯罪行为。
前年以来,全市开展了整顿民间资金中介机构和排查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是,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非法集资活动具有多样性、隐蔽性和欺骗性的特点,正在向多领域、跨区域蔓延。特别是去年以来,非法集资案出现了一些新花样。首先非法集资正从传统的如房地产、矿产资源、农业领域向投资理财、私募股权等新型领域转变。其次,从实体向网络转变,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为例,就存在犯罪分子以公司即将境外上市,在国内兜售“原始股”为借口,大肆吸引群众存款。有的新式传销,借助电子商务为幌子进行网络传销,集资人不需要到外地,只要把钱支付至相应账号,具有较强迷惑性。
目前,非法集资的最新表现形式,除了打着P2P旗号的非法集资手法外,还有以假冒和虚构民营银行的名义发售原始股或者吸收存款;或以非融资性担保企业开展担保业务为名进行非法集资,或借担保为名发售虚假的理财产品,或以提供借款担保名义非法吸收资金等。
非法集资的新花招
1 假冒民营银行的名义,借国家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机构的政策,谎称已经获得或者正在申办民营银行的牌照,虚构民营银行的名义发售原始股或吸收存款。
2 非融资性担保企业以开展担保业务为名非法集资。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发售虚假的理财产品;二是虚构借款方,以提供借款担保名义非法吸收资金。
3 打着境外投资、高新科技开发旗号,假冒或者虚构国际知名公司设立网站,并在网上发布销售境外基金、原始股、境外上市、开发高新技术等信息,虚构股权上市增值前景或者许诺高额预期回报,诱骗群众向指定的个人账户汇入资金,然后关闭网站,携款逃匿。
4 以“养老”的旗号非法集资,主要有两个突出的形式:一是以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为名,以高额回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群众“加盟投资”;二是通过举办所谓的养生讲座、免费体检、免费旅游、发放小礼品方式公开宣传,引诱老年人群众投入资金。
5 以高价回购收藏品为名非法集资,以毫无价值或价格低廉的纪念币、纪念钞、邮票等所谓的收藏品为工具,声称有巨大升值空间,承诺在约定时间后高价回购,引诱群众购买,然后携款潜逃。
6 假借P2P名义非法集资,即套用互联网金融创新概念,设立所谓P2P网络借贷平台,以高利为诱饵,采取虚构借款人及资金用途、发布虚假招标信息等手段吸收公众资金后,突然关闭网站或携款潜逃。
提高对非法集资的“免疫力”
“非法集资虽然花样层出不穷,但万变不离其宗,均是以高利诱惑。其之所以屡屡得逞,除了非法集资者的骗术较为高明、方法和手段隐蔽外,与集资参与者自身防范意识不强也有很大关系。”相关负责人分析指出,新型非法集资的出现,除了中老年人,年轻人也成为非法集资活动的主要诈骗对象,不法分子利用投资者风险意识不强、容易受到怂恿鼓动的弱点以及想获得高额回报、急于求成的心理,以高回报为诱饵,以投资、保健、旅游等名义,以贴身关怀、嘘寒问暖等手段引诱投资者参与其所谓的投资活动,然后卷款而逃,让投资者积攒的血汗钱、养老钱血本无归。
面对非法集资,市民应提高警惕,自觉抵制高额回报的诱惑,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不轻信所谓的一夜暴富神话,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提高对非法集资活动的“免疫力”,避免上当受骗。特别是中老年人,在面对高额回报的宣传时,特别需要提高警惕,不要贪图小利而盲目听信,要坚信“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投资之前要和子女或朋友商议,让子女或朋友帮助分析、辨别,听取他们理智的建议,必要时向专业机构、主管部门进行咨询,千万不要盲目从众、因小失大。
本报记者 张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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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1月起 全市启动立体式宣传活动
提高社会公众的
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
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离不开对人民群众的宣传教育,为全面深入持久地推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社会公众对新型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2016年1月起,由成都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主办的“警惕非法集资新骗局 投资要专业 风险须认清”宣传活动正式启动,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多媒介同步进行的方式,在全市掀起一场声势浩大的立体式宣传活动。
据悉,“警惕非法集资新骗局 投资要专业 风险须认清”宣传活动是由成都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五城区在全市范围内启动的节前重要活动。从即日起,《成都日报》《成都商报》《成都晚报》也将推出相关专题报道,用持续近两个月的时间,通过法律知识普及、典型案例解读、专家点评建议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与新型非法集资和非法理财相关的金融知识,向广大市民群众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教育群众识别非法集资,提高社会公众的识别能力;宣传近年来查处的典型非法集资和非法理财案件,以案说法,揭露犯罪分子的惯用伎俩,揭示非法集资和非法理财的欺骗性和风险性及社会危害性,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和非法理财,积极支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和非法理财。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非法集资,为净化金融环境、建设和谐社会尽一分力量。
此外,活动主办方通过编印《新型非法集资风险知识口袋书》、投资理财风险知识传单及海报,以理财小故事、理财小漫画、知识问答、知识宣传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于人流密集的社区、商场、超市、菜市场和民间金融机构聚集区进行发放,按照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工作要求,通过对投(融)资理财类公司等重点领域和中老年人、离退休人员等重点人群的宣传,增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让广大市民群众充分认识到非法集资和非法理财不受法律保护,增强“买者自负”和“风险自担”意识,提醒群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本报记者 张惠
原标题:警惕非法集资:天上不会掉馅饼 高额回报要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