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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局:严防两节游客聚集场所出现踩踏事故

2015-12-28 16:55   来源: 中国经济网   编辑: 廖雅莉   责任编辑: 马兰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8日讯 国家旅游局发布《关于做好元旦春节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强调要将旅游安全工作放在首位,消除各类隐患和不安全因素,严防游客聚集场所出现拥挤踩踏事故。

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

旅游明电〔2015〕1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旅游局:

2016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办发电〔2015〕48 号)精神,为切实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假日旅游工作,实现“安全、秩序、质量、效益”的工作目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旅游安全工作

元旦、春节是群众集中出游时期,安全压力大。要落实《国家旅游局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将旅游安全工作摆在首位,认清假日旅游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深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落实安全责任。要加大旅游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力度,组织开展假日旅游安全检查,重点做好对交通枢纽、游客集散地、旅游住宿设施、娱乐设施、旅游餐饮场所、旅游景区及大型游乐设施和节日人流集中场所的检查督查,消除各类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联合有关部门强化旅游交通的动态监管和检查力度,加强对旅游车船经营企业和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坚决查处非法运营和超时超载运营等行为。旅游景区点和旅游活动举办地要科学测算游客最大承载量,针对可能出现的游客高峰,制定完善安全应急预案,做好分流限流准备,严防游客聚集场所出现拥挤踩踏事故。要健全自然灾害预警机制,关注雨雪雾霾、冰冻寒潮、台风等恶劣天气对旅游活动的影响,加强监测预报,做好疏导工作。要关注海外安全形势对旅游活动的影响,做好信息发布,与有关部门和旅游企业建立协调联动机制。

二、切实加强旅游市场监管

节日期间是旅游违法行为和旅游投诉的高发期。要继续严格贯彻落实《旅游法》,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力度,净化旅游消费环境,坚决打击非法经营旅游业务、强迫消费、不合理低价、虚假广告、导游司机不诚信经营服务等。要进一步规范旅游纪念品市场,推行旅游合同,维护游客合法权益。要畅通旅游投诉渠道,完善投诉受理处置机制,妥善处理节日期间旅游纠纷。要加强部门间的协作联动,充分发挥旅游市场联合执法的作用,共同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三、完善提升旅游公共服务

要建立健全假日旅游信息服务平台,综合运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方式,动态发布交通、住宿、游览、气象、卫生、价格等信息,引导游客理性出行。要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值班工作,落实领导干部24小时带班制,提前公布节日旅游投诉电话,保证信息沟通联络畅通。要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对重大以上级涉旅突发事件和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国家旅游局。

 四、丰富假日旅游产品

要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旅游年货”,营造中国特色节日气氛,不断丰富群众假日生活。要充分挖掘旅游消费潜力,调动资源保障市场供给,确保节日市场平稳运行。要引导和鼓励旅游企业推出新产品,继续开展惠民服务,鼓励跨区协作,增加旅游便利性,满足广大群众多样化的出游需求。

五、倡导旅游文明风尚

要加大文明旅游宣传,努力提升公民文明旅游素质。督促旅行社利用行前说明会做好文明旅游提示工作,加强导游、领队对游客文明行为举止、礼仪礼貌的宣传引导。要加大社会和舆论监督,通过宣传正面典型,曝光不文明行为,依法执行对不文明旅游者的追责制度。节日期间,各级旅游部门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相关制度规定,勤俭节约,率先垂范,践行绿色消费理念和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各级旅游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落实元旦、春节假日旅游有关工作,确保本通知精神落到实处。

国家旅游局

2015年12月28日

原标题:国家旅游局:严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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