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52岁的陈满在海口市琼山区法院上庭接受再审。
12月29日,陈满大哥大嫂表示对庭审过程满意。
陈满母亲王众一接听海南来电。 刘彦谷摄
12月29日晚6点30分,浙江省高院在海口市琼山区法院再审陈满案。在超过4个半小时的庭审后,审判长当庭宣布:鉴于本案案情重大复杂,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法庭将择日宣判。
或许是机缘巧合,或许是有意安排,23年前的1992年12月28日,在海口做装修生意的四川人陈满,因涉嫌杀人罪被原海口市振东公安分局羁押收容审查,从此失去自由。23年过去,即他服刑第24年头的第一天,这起被律师界称为“最高检抗诉无罪第一案”的疑案,由最高院启动再审程序,并指定浙江省高院于12月29日下午两点,在海口市琼山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庭审现场最后陈述时,29岁失去自由,今年已52岁的陈满说,“我坚信,法律一定会还我清白!”庭审现场
陈满驼着背,不时咳嗽“坚信法律会还我清白”
下午两点,琼山区法院大法庭右前门打开,两名法警带着陈满,走了进来。陈满上身穿的黑色休闲装,脚上布鞋,看上去都是新的。
从门走向被告席,大概五六米,陈满步伐有点快,前后不到一分钟时间,便来到了被告席。其间,陈满始终低着头,面无表情,没朝旁听席侧望过一眼。
陈满站在被告席,华西都市报记者从旁听席看过去,发现陈满的背驼得有点厉害。旁听席上,陈满一名同学低声说:“真的已经是一个小老头了。再也不是当年留着长发、穿着喇叭裤,很阳光很酷的陈满了。”
法槌落下,审判长开始向陈满发问,回答提问时,陈满声音很小,还不时伴着咳嗽声,语速也比较快。
大嫂李宇琪坐正身子探着脑袋望向被告席上的陈满,眼睛里满是泪花闪闪。从陈满进门的那一刻起,大哥大嫂的目光就一直落在他的身上。
在发问讯问环节,刚开始时候,辩护律师易延友向法庭提出能不能让陈满坐下。审判长回答说,会考虑的。
法庭辩论中,陈满进行自我辩护时声音哽咽,情绪显得有些激动,提高声音说,“为什么我要申诉,因为我是被冤枉的,我相信正义。”
陈满在做最后陈述时说,“我没有杀人也没有放火,这是不辩的事实。我坚信法律一定会还我清白。”
庭审在4个半小时后结束,陈满被法警带离法庭时,他朝旁听席望了一眼,像是在寻找谁,但很快又扭过头去,走出了法庭大门。
提交五组新证据或将还原疑案真相
庭审进入法庭调查和举证质证环节,除原审判决采信证据外,在庭上,浙江省高院、浙江省检察院先后出具五组新证据。其中包括浙江省高院的再审庭前调查,浙江省高院、浙江省检察院讯问陈满的笔录,重要证人的证言证词,浙江省检察院出具的死者钟某法医技术鉴定报告以及陈满在狱中减刑情况记录。
据参与旁听人员介绍,在法庭质证阶段,庭上出现了一种罕有庭审状况:检方和辩方轮流补充可证明陈满无罪的证据,并对陈满有罪供述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均提出了质疑和质证。
而在1994年一审之后,检辩双方态度却是截然相反。一审宣判四天之后,即1994年11月13日,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将一份抗诉书递交到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海口中院判决显然过轻,并以被告人陈满情节恶劣,而且肆意翻供为由,请求改判陈满死刑。
在再审法庭上,法警将五组新证据出具给陈满,并一页一页翻给他看。看完,陈满平静地表示,对这五组证据材料没有异议。
但是对“一审完了见了父母才开始翻供”陈满表示不认可。
为让陈满对一些证据材料更加清楚明白,在说到死者颈部创口时,审判员任更丰用左手示意割脖子的动作,并再次强调颈部的创口。
庭审认为,这些证据基本能还原陈满当天及案发前后以及后来两天的活动轨迹,尤其是杀人动机,因欠房租而杀人的动机不能成立。
辩护律师易延友认为,这五组新证据,正是这些活动轨迹,恰恰还证明陈满没有作案时间,特别是杨锡春的证言。
易延友说,这些证据也证明陈满不具有杀人性格,证人证言中明确陈满是内敛、温和、内向的人,而不是凶狠狡诈的人。辩方观点
原标题:罕见庭审 检辩一致认为:陈满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