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交管局按照环保部门发布的重污染天气三级预警(黄色)信息,依照相关规定启动了三级预警(黄色)临时交通管理措施,从7:00-21:00禁止散装材料运输车、渣土运输车、建筑垃圾运输车在绕城高速公路(不含)以内区域道路通行。
根据明日(2016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的“成都市公安局关于空气重污染期间中心城区实施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一旦继续启动重污染天气三级预警(黄色)交管措施,散装材料运输车、渣土运输车、建筑垃圾运输车在绕城高速公路(不含)以内区域道路禁行的时间将调整为7:00-22:00。
成都交警提醒,一级预警(红色)临时交通管理措施有两点:一是全天禁止散装材料运输车、渣土运输车、建筑垃圾运输车、大型有机溶剂运输车和“黄标车”在绕城高速公路(不含)以内区域道路通行;二是每日7:30至20:00,汽车(含临时号牌以及持《成都市货运汽车城区道路行驶证》的货运车辆)在三环路(含)以内区域道路,按机动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二级预警(橙色)临时交通管理措施也有两点:一是全天禁止散装材料运输车、渣土运输车、建筑垃圾运输车、大型有机溶剂槽车和“黄标车”在绕城高速(不含)以内区域道路通行;二是工作日的7:30至20:00,在绕城高速公路(不含)以内区域道路,实行汽车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号限行,即星期一限尾号“1”和“6”,星期二限尾号“2”和“7”,星期三限尾号“3”和“8”,星期四限尾号“4”和“9”,星期五限尾号“5”和“0”。持《成都市货运汽车城区道路行驶证》的货运车辆除外,但不得从事散装材料、渣土、建筑垃圾和有机溶剂的运输。
成都交警提示,三级预警(黄色)临时交管措施与驾车的普通市民的关系不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实施临时交通管理措施将及时发布信息,向社会告知。
成都商报记者 锁千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