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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朋友豪车自驾游出车祸 索赔折损费成难题(2)

2016-01-04 22:04   来源: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   编辑: 肖凌霄   责任编辑: 马兰

车祸发生在平坦路段,完全想不到

两辆车都残废了

妻女双双致残,女儿舞蹈梦几近破碎

“女儿从小就喜欢跳舞,民族舞、拉丁舞学了好几年,现在……”昨日(1月4日),坐在轮椅上,汤先生的妻子吴女士止不住地流泪。在这起车祸中,女儿欢欢(化名)右大腿骨折,造成10级伤残,额头上还留下10来公分长的伤口。经过几个月的治疗,欢欢重新回到校园,可是车祸的阴影还没有消散。

想起这些,吴女士情绪更加激动。“女儿现在没办法跳舞了,登上舞台一直是她的心愿……”吴女士称,不得已,家里只好给欢欢报了一个古筝班,但女儿更喜欢的是舞蹈,“今后能不能跳舞,还要看娃娃的恢复情况!”

相比女儿,吴女士的伤情更重。据汤先生介绍,妻子左肩粉碎性骨折,达到8级伤残;左脚距骨粉碎性骨折,达到10级伤残。自7月4日受伤后,吴女士就一直未能上班。

牧马人受损严重

受害方:车辆折损费达15-20万,车砸手里?

前日下午,成都商报记者跟随汤先生来到西三环外的一处停车场,事故中严重受损的牧马人和沃尔沃汽车均停放于此。“汽车大梁被撞缩了35公分!”汤先生指着牧马人汽车说道。

汤先生称,事发后,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拍摄了车损的照片,“4S店的看了照片,说维修费在30万元左右,具体金额要拆卸了才晓得!”而据汤先生了解,汽车即使进行了修复,价值也会大幅萎缩,“能卖30万元出头就不错了!”汤先生无奈地表示,像这种大修过的汽车,即使价格低一些也难觅买家。

“朋友没有明说,言下之意是希望我把这个车子处理了,我和他之间说一个合适的价格,他拿着钱重新买一辆车!”汤先生告诉成都商报记者,对于朋友的态度,他非常理解。该车买成44万多元,办下来花了50万元左右。车祸前,该车开了3个多月,行驶了大约5000公里,车价理应有一定的折损,但相比修复后30万元出头的卖价,价差在15~20万元。

“我是车祸的受害方,事故又是对方的全责,折损费肯定应该由对方来承担嘛!”汤先生说。

肇事方:车辆折损金额未能达成一致

据了解,车祸肇事一方的沃尔沃轿车系公司的车辆,肇事者陈女士是公司的员工。

昨日上午,汤先生和吴女士来到公司,公司相关负责人接待了他们。对于车祸中人伤者的赔付,双方并无明显争议,问题的焦点就在于车辆折损费。

对于车辆折损费,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汤先生一家可与陈女士进行协商,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通过法律途径提起诉讼。

昨日下午,记者拨通了陈女士的电话。陈女士坦承,此次事故确实对汤先生驾驶的牧马人汽车造成了车辆价值的折损。她认为,赔偿金额应该是基于相关法律之下的,在之前的沟通中,双方在折损金额上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律师:贬值损失无具体法律条文 法院通常不支持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刘秀律师称,车辆因交通事故而导致的贬值损失,保险合同中通常会约定不予赔偿,故要求保险公司进行赔偿存在极大难度。

如果向侵权人要求赔偿贬值损失,是否会得到法院支持呢?刘秀称,由于我国目前没有具体的法律条文规定,司法界对此认识和处理不一,存在很大争议。目前,大部分法院通常不予支持,理由是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贬值损失数额很难确定,而且车辆的贬值损失是在未来可能发生的间接损失,这种差额只有在交易过程中才会产生,若不进行交易,就不存在损失。但也有部分法院予以支持,认为这是客观存在的损失。“律师建议出台相关的司法解释,对贬值损失是否应得到法律支持的问题予以明确,让法官判案时有法可依。”刘秀表示。

成都商报记者 锁千程 摄影记者 王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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