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12个人免费领苹果手机,就送你一部iPhone6。你找来的12个人,如果每个人能再找12个人,那么他们每人也免费拿到一部苹果手机。”
昨日,拉12人签约即送iPhone6一事经本报独家报道后,引发网友热议,对于是否属于传销行为,网友看法不一。为此,成都商报记者采访了中国反传销协会会长李旭。
据记者了解,中国反传销协会是业内知名度较高的一个民间反传销组织。对本报相关报道了解后,该协会创始人、会长李旭称,传销有三个特征:缴纳入门费(购买产品)取得加入资格,发展下线组成层级关系,第三是层层返利形成多层次计酬。在“拉12人签约即送iPhone6”相关报道中,要想免费拿到手机须先下单购物才能取得资格,符合第一个特征;找12个人免费拿手机与其组成层级关系并从中获利,符合第二个特征;但是每个人的循环只是在两个层级(自己加12人)内进行,发起人并未从第三个层级获利,“所以不符合这个特征。”
“这是商家设计的一个和传销打擦边球的、利用传销手法进行销售的一种促销手段。”李旭称,商家规避了传销层层返利的特点。在详细了解后,李旭又指出,这种方式存在霸王条款和欺诈的嫌疑。“用免费拿手机的障眼法掩盖了不合理的条款。”
据记者了解,成都已有多所高校出现了这种情况。昨天下午,记者联系到了领过苹果手机的女生张晓所在学校。据该校相关负责人称,目前尚未收到学生针对此事的反映。不过,该负责人称,“学校可以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
成都商报记者 王春
原标题:中国反传销协会会长:这是打传销擦边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