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1月9日讯 1月9日,四川新闻网记者自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获悉,四川省日前通报2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1、德阳市罗江县调元镇百花村党支部书记贺施贵失职渎职问题。调元镇百花村违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定,使用“白条”列支“工作餐”等费用共计2.1294万元。其中,以“业务联系费”等名义列支各种餐费共计7681元。贺施贵作为该村党支部书记,对村级财务负有监督管理责任,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问题。2015年9月,罗江县调元镇党委给予贺施贵党内警告处分,责令相关人员退赔餐费7681元至该村集体资金账户。
2、泸州市泸县云锦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主任曹清兵失职渎职问题。曹清兵对发生在泸县云锦镇场镇规划区集体土地内的违规违法建房问题,未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监管不力、履职不到位,造成违法建筑占地面积约320平方米,建设面积约960平方米。2015年10月,云锦镇纪委给予曹清兵党内警告处分。(记者 董焦)
原标题:四川省通报2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