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伸阅读
国外的反家庭暴力立法
美国:被家暴可向法院申请保护令
美国有“保护令”。美国妇女面对家庭暴力有一把“尚方宝剑”,即“民事保护令”。这种“保护令”的申请很简单,受虐妇女难以忍受丈夫的家庭暴力,自己可以到法院申请保护,法院会获准该妇女受有限保护。
加拿大:戒备森严的避难所
加拿大政府通过在社区设立避难所的方式给急于摆脱暴力环境的妇女提供紧急援助,直到她们找到安全住所为止。它戒备森严,始终置于警方的保护之下,施暴者无法接近,受害者的心理和人身安全得到了保障。
英国:打老婆者拖入“黑名单”
英国政府管理家庭暴力有奇招。设立“家庭暴力注册簿”,将虐待妻子的人统统记录在案,以便警方和他们日后的新欢核实其过去的劣迹。
法国:儿童家暴零容忍
法国法规定,“对15岁以下未成年人实施暴力行为,致使被害人丧失工作能力达八天或八天以内,或没有伤及被害人工作能力的,处以3年监禁和45000欧元罚款。……”这种规定体现了对儿童权益的特殊保护、严格保护,也体现了针对儿童的家庭暴力的零容忍。
原标题:四川男人也会遭家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