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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地名总体规划出台 中心城区划为16个地名区块

2016-01-13 17:46   来源: 四川新闻网   编辑: 张黎   责任编辑: 马兰

新闻发布会现场

四川新闻网成都1月13日讯 13日,成都市政府新闻办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由成都市民政局、市规划局有关负责人对《成都市地名总体规划(2015—2020)》有关情况进行了介绍和解读,会中还发布了成都首套完整的地名规划体系,并对地名体系顶层设计、成都特色地名、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等内容进行了重点解读。

地名管理要有“顶层设计”

突出人文性、前瞻性、整体性、大众性和专有性

据成都市民政局副局长刘永昌介绍,《成都市地名总体规划2015—2020》(以下简称《总规》)由成都市民政局与市规划局联合委托成都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系指导今后一个时期成都市地名管理的宏观性、战略性、基础性规划,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

刘永昌表示,随着成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开展地名总体规划编制,加强地名管理的“顶层设计”,为地名命名、地名文化保护等提供前瞻性的控制和引导,对于进一步提升地名管理工作水平,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推动城市建设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2014年10月我市出台了《成都市地名管理条例》,但是,成都市尚未形成一套完整的地名规划体系,有必要通过编制市域地名总体规划,为地名管理工作提供较为全面、系统及具有可操作性的规范依据,进一步推进地名管理工作科学、有序发展。”

《总规》是在对成都市地名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依据《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借鉴上海、南京等城市的地名总体规划,按照“人文性、前瞻性、整体性、大众性和专有性”的基本原则编制形成的。《总规》2015年3月通过市地名和标识标牌管理协调推进小组专题会议审议,2015年9月通过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并面向社会公示。根据公示收集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2015年12月21日,市政府批准实施《成都市地名总体规划(2015-2020)》。

构建成都市“分类型、分层级”的地名规划体系

据悉,《总规》范围覆盖全市域,确立了全市地名管理的总体原则,分别对地名规划体系、各类地理实体命名规则、历史地名文化保护、中心城区地名区块命名指引、郊区(市)县地名规划引导和地名规划实施保障等进行了阐述、说明和图示。

《总规》建立了本市“分类型、分层级”的地名规划体系。将全市地名规划确定为“地名总体规划”、“地名分区规划”和“地名专项规划”三类,并分别对各类规划的编制主体、编制程序和编制内容等进行了明确。同时确立了全市“1+1+14”(中心城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14个郊区市县)的地名规划空间框架,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全市域地名规划体系。

《总规》明确了成都地名命名要“尊重当地历史和现状,突出历史文化特色,保持地名相对稳定”等总体原则。同时,明确了自然地理实体、行政区划、市政交通设施、公共空间、建筑物等各类地名命名对象的通名、专名使用规范和标准。如:道路、桥梁、隧道、公园等的通名使用均有具体规则。

通过对成都市目前地名现状和命名资源的梳理,综合考虑地域环境、文化认同、产业功能规划等因素,《总规》将中心城区划分为16个地名区块,如:龙潭区块、凤凰山—北湖区块等,并分别对各区块的地名专名命名提出了规划指引。同时,为既体现全市“一盘棋”的整体考虑,又充分尊重郊区(市)县政府的决策权,“我们依据区(市)县城市总体规划,会同当地民政部门将区域内最能体现该地域历史沿革、自然地理、文化艺术、城市职能等的关键要素提炼出来,为地名分区规划的编制提供指导。”刘永昌表示。(记者 董焦)

原标题:成都地名总体规划出台 将中心城区划为16个地名区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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