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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出台校服管理严令 选用校服须与家委会商定

2016-01-20 07:40   来源: 成都商报   编辑: 董乐   责任编辑: 马兰

昨日,成都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是否选用校服应在广泛征求本校家长意见的基础上,与家长委员会共同商定。学校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穿着或购买校服。

在此基础上,成都市还规定,确定学生穿着校服的,学校还要与家长委员会共同制定《校服穿着制度》。据介绍,根据国家规定,中小学校服安全与质量应符合《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标准。成衣要具备齐全的合格标识,并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市教育局将适时派出督查组,开展校服工作专项督查。 (记者 王冕)

原标题:是否选用校服 学校须与家委会共同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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