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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正式取消晚婚假 再婚夫妻仍可生育两孩

2016-01-22 19:19   来源: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   编辑: 曾俊菠   责任编辑: 马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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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 李立)1月22日报道  今日,四川省卫计委召开“实施全面二孩政策通气会”,会上,省卫计委公布了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的《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新修订的《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正式实施。

根据《条例》,即日起,晚婚假取消,即由原来的23天变为3天。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育假、护理假不区分一孩、二孩等孩次,合法生育均同等享受。

会上,省卫计委还公布了实施全面二孩相关配套政策,再婚夫妻享有相同生育权,提倡一对夫妻(含再婚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以下情形已有两个子女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一)有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再生育的;(二)夫妻一方为五级以上伤残的。

另外,1月1日后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的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待。

对于全面两孩实施的准备,省卫计委副主任欧力生表示, "我省新增可生育二孩的目标人群约880万人,但其中60%属于40至49岁的高龄产妇,如何保障她们安全健康生产,我们安排了许多配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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