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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元!资阳现超便宜一袋冷冻鸡柳 你敢吃吗?

2016-02-29 22:24   来源: 华西都市报   编辑: 喻倩媛   责任编辑: 马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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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都市报讯 2月29日,资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通报称,资阳市安岳县李家镇一家冷冻食品经营店,因售卖一袋进价3.5元的过期食品,被处以5万元“巨额”罚款。

资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工作人员介绍,1月4日,一消费者向安岳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李家监管所实名举报称,其在一家冷冻食品经营店买到一袋过期的“黄金香辣鸡柳”。李家食品药品监管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核实举报内容,并对该冷冻食品经营店开展现场检查。

执法人员发现,该店冷冻柜里存有一袋过期的“黄金香辣鸡柳”。该食品进价为3.5元,生产日期标注为“2014年11月12日”,保质期标注为“12个月”。执法队员当即将这一袋过期鸡柳进行了现场查封,并依法对该经营户涉嫌违法销售过期食品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新《食品安全法》于2015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法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禁止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违法生产经营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按照该规定,安岳食品药品监管局对该经营户作出了“没收查封的‘黄金香辣鸡柳’1袋、没收违法所得1.5元、罚款人民币50000元”的严厉处罚。

“这是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资阳市内开具的首张五万元罚单!”资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支队支队长张克均介绍。(秦廷才 张雪松 客户端记者 田雪皎)

原标题:3.5元!一袋冷冻鸡柳便宜成这样 你还敢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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