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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女生因没买指定用书 遭老师当众掌掴

2016-03-13 08:01   来源: 中安在线   编辑: 曾俊菠   责任编辑: 马兰

宿州市第十一小学的一名三年级女学生,被班主任拉到讲台上,当着众学生的面扇耳光、打手背。事发后,学生家长立即报警,并把此事反映给了区教体局。据学生家长反映,孩子挨打是因为没购买班主任指定书店的教辅书。目前,涉事班主任已被处理。

小学女生被当众打耳光

田田(化名)今年9岁,父母离异,跟父亲刘超生活,现为宿州第十一小学三年级7班学生,寄宿在学校。3月1日晚,刘超接到学生公寓陈老师电话,说田田可能被其他老师打了。

刘超说,田田告诉他,当日下午上课期间,班主任汪老师进入教室后,询问还有哪个学生没有购买他指定书店的教辅书,全班只有田田一人没有买,所以她举了手。“女儿说,当时汪老师很生气,让她站在讲台上,用木板抽打她的手部。此后又抽打她的脸。”刘超气愤地说,“孩子那么小,被当众殴打,她吓得不知所措。” 刘超介绍,这套教辅书全套100多元,之前他接到通知要买,但不想把钱直接给孩子,怕她把钱花掉。“3月1日上午,我把钱给了另外一个老师,拜托他帮忙买。”刘超说,“但当天书卖完了,没买到。没想到下午孩子就被老师打了。”

涉事班主任已被处理

3月1日晚,刘超报警,并把女儿送到医院治疗。目前,田田已恢复得差不多。但因受到惊吓,田田始终不愿意去上学。刘超只能帮女儿办了转学手续。

昨日,班主任汪老师表示,事情并不像刘超所说的那样。“因为这个事,我受到了严肃处理。具体当时发生了什么,你联系学校吧”。但记者未能找到该校孙校长。 刘超说,事发后学校取消了汪老师本年度晋级和评优资格。但刘超认为处罚较轻,多次向埇桥区教体局反映。日前埇桥区教体局已对汪老师做出处理。该局办公室工作人员称,教体局的确已对汪老师做出了处罚,而且处罚“很到位”。但具体处罚内容,要联系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称,对汪老师所做的处罚为不公开,若想知道具体处罚结果,得通过相关组织部门协调获悉。“据我所知,汪老师现在被调到了乡镇学校。我表示不能接受。”刘超说。

原标题:课堂上,女生遭老师木板抽手打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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