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宜昌3月18日电 湖北宜昌一家族式卖淫团伙,儿子当“老板”,父亲、母亲、妻子和妹妹都是“股东”,他们雇佣30余打手,通过招募、引诱、容留等手段控制卖淫女,4年间非法获利500余万元。
3月18日,宜昌市伍家岗区公安分局该例组织卖淫案进行了通报,张某平等17人分别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近日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至13年。
从2010年开始,伍家岗区警方多次接到群众举报,称该市伍家岗区原树脂厂附近部分休闲屋、发廊有组织、容留、介绍卖淫的嫌疑。对此,民警多次明察暗访,每年抓获不少卖淫女,但始终无法彻底根除卖淫现象。
2013年,警方成立专班展开秘密调查,终于查明树脂厂区域卖淫窝点多以张某平为首的犯罪团伙控制。张某平雇有30余位打手负责望风、管控卖淫妇女,并采用暴力手段处理相关纠纷,因此卖淫女即使被抓也不敢轻易交代。
警方调查得知,从2010年至2014年,张某平及家族和骨干成员先后在原树脂厂一带开设了6家卖淫场所,通过招募、引诱、容留等手段,长期控制数十名女性卖淫,且被其控制的卖淫女多为90后,年龄最小者仅16岁。
2014年7月17日,警方通过布控,在宜都市将张某平抓获。随后,张某平的家族成员及“股东”、“打手”等16人相继被抓获。2014年底,襄阳、宜昌两地警方联手,解救出该卖淫团伙内20余名非自愿的卖淫女。
办案民警介绍,张某平用暴力方式排除异己,垄断“市场”,短短几年间,非法获利达500余万元。他曾要求其他卖淫场所的老板,按照其制定的统一价格标准收费,严禁其他卖淫场所的卖淫女站街招嫖,且招嫖女人数不超过两人。2011年,为了提高实力,张某平以1200元购买了三支土铳。
据了解,张某平卖淫团伙是家族式经营,被抓获的17人中,作为“2号人物”的张某涛,是张某平的父亲,“3号人物”方某某是张某平的好友,而“大股东”魏某某、龚某某、张某红则分别是张某平的母亲、妻子和妹妹。
法院一审认为,张某平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罪、组织卖淫罪、敲诈勒索罪、非法买卖、运输枪支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0300元,没收财产人民币10000元。方某某等16名“店长”、“股东”、“打手”也被处以10个月至6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完) (伍公宣)
原标题:湖北宜昌一家族式卖淫团伙覆灭17人获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