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搜索首页 新闻 视频 图片网 更多» 专题 评房网
新闻首页  »  新闻资讯  »  正文

6月5日前 四川将发布21个城市空气质量预报信息

2016-03-21 18:14   来源: 四川在线   编辑: 喻倩媛   责任编辑: 马兰

四川在线消息 3月21日,省环保厅发布《2016年四川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下称“要点”),今年起我省将建立污染源监测与环境执法协同联动机制,对企业加大突袭性执法监测频次,强化环境执法取证,每季度查处和曝光一批环境违法违规企业。6月5日前,我省将正式对外发布21个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空气质量预报信息。

突袭检查 今后加大不通知的执法监测频次

过去事先通知的每季度一次的例行环境监测,往往企业达标率较高。记者从环境监测处获悉,为更准确地查获企业偷排漏排行为,环保部门对污染源的监督性监测方式会有较大调整。今后将加大不通知的执法监测频次,监测部门和环境执法部门一起到企业突袭检查,发现偷排漏排的,将以监测数据和现场检查情况为证据,对企业进行处罚。

今年起,我省将建立污染源监测与环境执法协同联动机制,鼓励环境监测站配合监管部门发现和查处违法行为。根据“要点”,各级环境监测站要配合环境执法部门,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测管协同”性的执法监测,查处和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推动企业形成环保守法新常态。针对执法监测中发现的问题,各级环境监测站要进行综合分析,并对执法部门提出管理建议。2016年上半年,环保部将出台《污染源监测与监察执法联动办法》,省环保厅将结合四川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制度,指导和规范全省的环境监察联动执法监测工作。

6月5日前 发布21城市空气质量预报

今年内,我省还将初步建成全省城市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体系。环保部门将进一步完善与气象部门联合会商机制,不断提高预测预报准确度,确保“6.5”世界环境日前,正式发布21个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空气质量预报信息,方便群众合理出行,为地方政府启动有关应急措施、最大程度减轻重污染天气影响提供决策参考。

我省现有国控污染源企业595家,省控污染源企业546家。2013年起,我省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已对排放的主要污染物进行自行监测并向社会公布。“要点”明确,2016年省控重点污染源企业也要开展自行监测并公开信息,监测数据可自行通过媒体或公众网络向社会公开,当地环保局应进行情况核实并进行指导。(四川日报记者 刘宇男)

原标题:6月5日前 四川将发布21个城市空气质量预报信息

网友跟帖仅表达其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全搜索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请理性评论、文明发言,勿发布违法和损害公序良俗的信息。我们将不予发表或删除可能引发法律纠纷和损害公序良俗的信息。


本日 本周 本月
关注排行

今日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