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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统筹城乡改革发展 消除城乡隔离阶段累积的制度障碍
成都市统筹委副主任屈松介绍成都统筹城乡改革发展成效。
屈松说,在城乡制度统筹方面,成都已基本完成农村产权确权颁证,初步探索出土地、资本、人力资源等要素流动的实现路径,全国首创成立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2015年,各类农村产权抵押融资额累计123亿元;成都农交所各类农村产权累计交易额达499亿元,交易总量居全国同类交易所第一。
在城乡建设统筹方面,成都创新形成“小规模、组团式、微田园、生态化”新农村综合体建设模式,受到了中农办、农业部的充分肯定和农民群众的普遍欢迎。目前,已建成新农村综合体和聚居点1900余个,230多万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改善。在全国率先创建了乡村规划师制度,实现城乡规划满覆盖。探索跨镇、整镇成片推进统筹城乡综合改革示范建设,示范片、示范镇已覆盖52个乡镇。
在城乡产业统筹方面,成都探索形成农业共营制、土地托管经营、“大园区+小农场”等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模式,其中“农业共营制”被认为是“促进我国农业经营方式转型的重要突破口”。以工促农、以贸带农、以旅助农的都市现代农业整体提升,2015年农业增加值达386.5亿元,同比增长3.9%。
在城乡公共服务统筹方面,成都在制度层面实现了城乡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的基本均衡。破除城乡户籍差别,实现社会保险制度城乡全覆盖、城乡居民参保全覆盖、城乡就业社保均等化的公共服务全覆盖,建立了城乡无缝对接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2015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7%,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8%。
在城乡社会治理统筹方面,成都创新设立村(居)民议事会制度,构建起“一核多元、合作共治”新型村级治理机制,促进了民事民议、民定,村(居)民对议事会的满意率达96%。
总体来说,成都站在“新常态、万亿级、再出发”的新起点,完全有条件通过深化统筹城乡改革发展,进一步消除城乡隔离阶段累积的制度障碍,实现规划、户籍、市场、产业、服务、管理等的城乡发展一体化,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区域协调发展。
【现场答问】
提问一:
记者:
农村产业发展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内容,未来成都将如何发展“五大新型现代农业”?
成都市农委副主任潘斌:
去年7月国务院在成都召开了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现场会,总结推广我市经验。为实现更高基础上的新发展,根据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我们在认真总结过去成效经验的基础上,按照统筹城乡、系统设计、问题导向、紧扣发展的原则,提出加快发展“五大新型现代农业”,明确了到2025年实现转型升级的目标路径。
创新高效是农业提质增效的战略选择,通过深化农村改革,推动农业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实现农业中高端发展和质量效益提升。标准品牌是保障有效供给的重要支撑,坚持标准化、品牌化并举,大力推动农产品品质提升和品牌培育,实现更高层次的有效供给,提升成都农业良好的整体形象。
生态安全是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内容,坚持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绿色发展,加快发展种养结合循环农业,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开放合作是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手段,坚持对外开放与对内放活并重,主动参与国际国内合作竞争,促进我市优质农产品“走出去”、外地先进技术和项目“请进来”,促进农业转型升级。
幸福共享是现代农业建设的根本目的,把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与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农村精准扶贫攻坚结合起来,实现高标准全面建成农村小康,让城乡居民共建共享现代农业发展成果。
提问二:
记者: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即在符合规划和用地管制的情况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租让租赁,实现国有建设用地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请问成都在创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开发机制方面有什么样的举措?
成都市国土局副巡视员朱晓寰: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我市将创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开发利用机制纳入了《成都市统筹城乡2025规划》,即在符合镇村土地利用规划的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实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开发利用,或者通过联营、入股等形式与其他经济组织共同开发,或者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流转给其他企业经营,用于其他项目建设。
其目的是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和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创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开发利用机制,实现国有建设用地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促进城乡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和集约节约利用。
该举措实施后将建立起城乡统一、公开、公平的建设用地市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收益分配的制度框架,构建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科学合理的收益分配机制,尊重农民的意愿和市场主体地位,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是否流转、以何种形式流转,都由农民自主决定。
为推进这项改革创新,我们将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夯实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基础;二是编制乡村建设规划,制定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基准地价和指导价;三是搭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政策平台和农村产权交易平台; 四是处理好土地流转与耕地保护的关系、农民自主与政府引导的关系、个人、集体与国家的收益分配关系。
值得一提的是,《成都市郫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已于2015年6月底经国土资源部审核批准,下一步我市将结合试点进展和成效,逐步创新全市集体建设用地开发利用机制。
提问三:
记者:
成都在创新产权抵押担保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成都市金融办副主任程桦:
开展农村产权抵押融资是深化统筹城乡改革的重要环节。2003年以来,我市开展了以城乡一体化为核心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取得了突出效果,尤其是通过还权赋能,农户拥有了土地、房屋的处置权,实现了流动的自主性。但产权制度改革,仅仅为农民增收和创造财富提供了可能,只有将农村的生产要素同现代金融相结合,才可能使被传统体制凝固化的生产资料、生活资料成为自主流动的财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价值才能得到充分体现。
事实上,通过前几年的摸索,我市已经在农村产权抵押融资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截至2016年2月,金融机构在我市累计发放了农村产权抵押融资4963笔,贷款金额132亿元。下一步,我们还要继续深化该项改革,在《规划》中提出进一步完善农村产权抵押融资的相关制度,进一步扩大农村有效抵(质)押物范围。以此作为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具体来讲,成都有四方面的举措:一是推进农村金融组织机构下乡,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二是加快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的创新;三是培育高层次的涉农金融体系;四是健全政策支撑和市场配套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