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陈几手
法治,是一种信仰,法治,是现代治理体系的基本标志,只有在法治环境下,各行各业才能得到对未来稳定的风险预期,经济社会才能良性运转。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依法治国工作,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一环。而四川,在践行法治理念上作了很多实质性举措。
2013年5月,四川省委成立依法治省课题组,深入研究形成《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在2014年11月召开的四川省委十届五次全会上,通过了《中共四川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省的决定》,在四川成立的依法治省领导小组中,省委书记任组长,专职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并且,全省各地参照省上规格建立专门工作机构。四川对法治的重视,前所未有!
改革开放后,中国法治事业取得很多进步,修订了刑法,明确罪刑法定原则;修订刑事诉讼法,赋予律师更多权利,让庭审向审判中心主义靠近;完善民事法律,确立了物权归属、变动的规则,明确了担保、抵押、合同等规则,为经济保驾护航;设立了行政法,民告官有了明确依据。
但应承认的是,中国法治水平离现代化治理体系的要求还有距离,政府部门不依法办事的现象仍然存在,一些民众法治意识也较薄弱。相对而言,政府在经济、社会中有更大影响力,其一言一行也有很强的示范效力,如果政府、公务员不守法,对法治的破坏力往往更大,也不利于老百姓树立对法的敬畏。
也正因如此,四川在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省的过程中,始终把对政府守法的要求放在重要位置,譬如,在《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中,就从依法执政、地方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等几方面做出总体规划,这四项无一例外都与党和政府息息相关。而且,四川也有过硬的办法,其中,对市州、省直部门进行依法治省年度考核便是亮点。
考核些什么呢?如在依法执政方面,指标就非常细:党委(党组)书记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年度述法报告制度等6项内容,每项设置2—8分不等。而且,考核既从正面出发,又从负面入手,设置“党委无重大决策违法,重大行政决策无严重失误,政府无严重失信行为”等13个负面指标,而且,考核排名靠后的要被当面约谈,绵阳市依法治市办有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就说,“真是极大的震动!回去要扎实工作,尽快摆脱考核靠后的被动局面,迎头赶上”。
推进法治,政府要带头守法、遵法、普法,这三年,四川就是这么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