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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 泸州公务车将开展尾气检测

2016-03-29 07:31   来源: 华西都市报   编辑: 唐欢   责任编辑: 马兰

泸州机动车保有量已突破50万辆

截至 2015 年底,泸州市机动车保有量已突破50万辆。机动车排气污染已成为城市大气污染主要来源之一,有效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是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的重要手段。近日,泸州市政府发布关于全市公务用车先行开展环保检测的通告,从5月1日起,泸州全市公务用车将率先开展环保检测。泸州市公务用车可到省内任意一家具备机动车环保检验资质的机构开展环保检测,并在检测地领取环保标志及检测报告。公务用车环保检验不合格的,环保部门不得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公车先行率先开展机动车尾气检测

按照通告,自5月1日起,泸州将对全市公务用车开展环保检测,包括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及其所属行政单位,各级党委和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各级人大机关、政协机关、人民法院、各级党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国有企业参照执行)的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暂不包括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摩托车。

公务用车到环保检测机构开展环保检测,检测合格后取得检测报告和环保标志,随后到安检机构开展安全检测并取得安检合格标志,方可继续办理年检手续。对未取得检测报告和环保标志的公务用车,安检机构不得办理安检合格标志。

环保检测小型汽车每辆每次收费60元

目前,泸州市已在江阳区蓝安路建成一家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此外,主城区另一家机构将确保2016年5月1日前建成并取得检验资质许可。泸县确保2016年5月1日前建成并取得检验资质许可,合江县确保2016年12月底前建成并取得检验资质许可。同时,泸州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加快泸州市机动车环保检验监管平台建设,确保2016年4月底前建成投运,保障全市机动车环保检验顺利开展。

此外,泸州市公务用车可到省内任意一家具备机动车环保检验资质的机构开展环保检测,并在检测地领取环保标志及检测报告,机动车环保检测合格标志由环保部门统一监管发放,不收取工本费,检验收费标准按照发改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执行。

记者了解到,目前泸州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收费为小型汽车60元/辆/次;大(中)型汽车80元/辆/次,首次复检时不再收取检测费用;第二次复检及以上仍不合格需再次进行检测的,按50%收费。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肖婷(资料图)

原标题:5 月 1 日起 泸州公务车将开展尾气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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