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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办公室内晕倒 业主告开发商:窗户开太少

2016-04-16 08:17   来源: 成都商报   编辑: 喻倩媛   责任编辑: 史建婷

该写字楼开窗少

窗户少

近日,市民唐先生十分苦恼,自己花两百多万在成都市天府二街一甲级写字楼里购买了办公用房,一个月前,单位员工突然在办公室内晕倒,被发现有大脑缺氧的症状,引起了唐先生的警惕。“两百多平米的办公室内仅有三处窗户,而由于开设的窗户面积过小,未达到国家标准,造成室内空气流通不畅,室内温度常常在30度以上。”唐先生说,他曾多次找到开发商要求增设窗户,然而并未解决。昨日,唐先生将一纸诉状交到高新区人民法院,要求开发商在玻璃幕墙上增设窗户,以达到国家相关标准。

员工晕倒了:

通风条件差,室温常达30多度

3月2日,龚女士突然在公司办公室里晕倒,被送往医院治疗后,发现有大脑缺氧的症状,结果一个月后才出院。好端端地上着班,怎么就晕了,原来龚女士工作的地方在成都市天府二街一写字楼里,不到十平米的独立办公间内没有窗户,而整个260平米的大办公室内也仅三处有窗户,通风条件差,室内温度经常达到30多度。

龚女士回忆说,当天晕倒并非第一次,就在前一日,自己也有同样的症状,后来到室外透气后缓解了很多。龚女士在这办公已经两年多,平日里通风不好,休息时间都会出去逛一逛,调节一下。“现在我还在吃药,都准备向老板提辞职了。”龚女士觉得办公环境对自己的健康有影响。

业主起诉了:

玻璃幕墙上窗户太少了

2010年10月,唐先生花了两百多万在天府二街蜀都中心写字楼购买了260多平米的房屋,2013年装修后将公司搬到此处办公,入住后不久,他就发现办公室通风不畅,空气不好,特别是他所在的独立办公室,是全封闭的玻璃幕墙,没有窗户,在夏季炎热的时候,室内温度高达40多度,而平日也有30多度。

昨日下午,成都商报记者来到唐先生的办公室,小坐一会儿感觉到闷热,此时温度表上显示室内温度近30度,而室外凉爽,不到20度。“室内外温差10度以上是很正常的事。”唐先生说,写字楼建造为外形美观,几乎都是封闭的玻璃幕墙,有少量窗户,而他所购买的办公室内仅三处有窗户,其中一处还被墙壁遮挡。让唐先生苦恼的是,尽管写字楼安装了新风系统进行换气,以及中央空调制冷热,但实际上并没有起到作用。“物业来修整了几次,还是没用。”

“根据《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相关规定,外窗的可开启面积不应小于窗户的30%。”唐先生认为开发商出售的房屋并未按规定设计玻璃幕墙,开设的窗户面积过小,造成空气流通不畅,并导致室内温度过高。就此事,他曾多次找到开发商及物业协商,要求增设窗户,并未成功。昨日,就此事他已经向高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物业:

业主装修隔断不合理导致 要开窗须手续齐全

针对唐先生申请开窗事宜,物业一直在进行协调解决。物管公司负责人告诉成都商报记者,自2013年底,曾多次接到唐先生关于自己办公室户内无窗的投诉,“实际上写字楼1栋、2栋均有窗户,但因为他户内属于自行装修、隔断,户内无窗完全是因隔断不合理而导致的,他实际的装修设计与原来提交给物业方的设计图不一致。”同时,这名负责人说,通风不畅也并非由于物业提供的新风系统问题,新风系统的送风量和温度都是符合要求的,而唐先生安装的普通软管传递效果差,且分管口阻断,导致排风送风不畅。另外,物业曾多次到唐先生办公室进行检修,并提出整改建议,但唐先生并未接受。

“该写字楼属于超高建筑,其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均为甲级,符合国家规范。”物业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考虑到高层建筑结构安全性,如果要开窗,需要满足3个条件: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同意后出具开窗方案(需要具备甲级资质)并报规建局审核;原设计单位同意变更开窗。该负责人表示,如果没办法实现开窗,唐先生可以接受物业方的整改方案,改善现在的情况。如果唐先生非要开窗,需要根据相关规定,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才能开窗。

开发商:

符合建造标准 若有质疑可请第三方机构鉴定

关于房屋的玻璃幕墙上的窗户是否达到国家标准,成都蜀都银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程总回应称:“楼盘的设计、修建、验收均符合相关要求后,才能够交付给业主。”对于唐先生提出的诉讼,开发商尊重业主的正当权益,“他们认为开窗量少,达不到标准,可以请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验证。”

本组稿件由 成都商报记者 张肇婷 摄影报道

原标题:嫌写字楼窗户太少 业主告了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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