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遂宁5月4日讯 4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遂宁安居区警方获悉,遂宁一男子因有两次酒驾记录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5日,罚款1900元,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严厉处罚。
经查实,今年4月26日,当安居区东禅派出所民警在国道318线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时。当晚21时许,50岁的江某某驾驶一辆两轮摩托车行驶至检查点,当其接受检查时,民警发现其身上有酒味,随即对江某某进行了两次酒精呼气检测,结果分别为:75.8mg/100ml、75.3mg/100ml,均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江某某对其酒驾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当民警核查信息时发现,2015年3月4日,江某某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处罚过。为此,警方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江某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罚款1900元,吊销江某某的机动车驾驶证。
民警介绍,面对拘留、罚款和吊销驾驶证的严厉处罚,江某某后悔不已并说:“我不应该心存侥幸的,以为不被交警查到,当初应该遵守法律法规,现在后悔莫及。”
(记者 赵权军)
原标题:遂宁男子两次酒驾 心存侥幸躲避执法终被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