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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轿车被拍303条电子眼记349分 面临强制报废

2016-05-24 18:56   来源: 武汉晚报   编辑: 肖凌霄   责任编辑: 史建婷

最牛违法车被拖走。 通讯员钱小军 摄

303条电子眼、记349分、罚款41960元!昨天,江岸交警查处了这样一台“违法大户”轿车,因为电子眼太多堪称是“史上最牛违法车”。目前,交警准备将车主汤某通知至大队接受处理。

近期,江岸区的电子卡口不时有同一辆车报警。这是一辆车牌号为鄂A VS270的中华轿车,民警查询该车信息后惊奇地发现,该车在2007的12月21日初次登记后,就只处理过12条交通违法。从2009年12月25日以后至今,共有303条电子眼未处理,记349分,罚款41960元。并且,该车从2009年之后就从没年审过。这辆车的违法五花八门,其中违停占一半以上,遍布全市各条道路。另外,也有闯禁行、闯红灯等违法。

昨天,江岸大队民警通过监控卡口布控,在香港路妇幼保健院附近找到这台中华轿车,早上8点左右,二中队民警陈华现场守控后,驾驶员未露面,于是联系清障车将车拖扣至大队停车场。

交警调查发现,该车登记车主为汤某(青山区人),无业,曾因吸食毒品被公安机关查处过。交警准备将其通知至大队处理违法,不光要缴纳相关罚款,而且驾照一次性最多扣满24分,此后还要重考科目一和科目三,这意味着汤某必须重考10余次才能将违法消除干净。汤某的A2驾照也肯定要降级。

另外,根据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联合发布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规定,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将被强制报废。交警表示,倘若汤某不来处理违法,则轿车被强制报废后,汤某再也无法买新车上牌。

原标题:违法轿车被拍303条电子眼记349分 面临强制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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