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评
禁驾令前谨记你的“司机”身份
□李晓亮
时下“老司机”一词儿,有如前些年“老师”一样,内涵外延,早已大大拓展。当然,今儿要说的是现实交规道法之下,驾车行路的真司机。
回到现实身份,正视“司机”字面含义,必须谨记,当你点火启动,手握方向,脚踏油门之时,再不能起丝毫轻忽之心。否则,一旦越雷池触红线,如酒驾醉驾、肇事逃逸等,那至少现实中“司机”二字,今世再与你无缘。比如,至少对我省首次公布的终生禁驾名单上这两百余人,冲动的惩罚,违法的代价,或能让其事后痛定思痛,悔不当初。
禁驾令若真能严格践行,就等于你一次违法——哪怕所谓无心之失,也必须拿一生权利来买单。有此严苛惩戒在前,老司机们再端起酒盅前,或不慎肇事后,多少会反复思量权衡,不会贪杯豪饮或拔腿就跑吧?
平心而论,“终生禁驾”其实还算轻的。“醉驾入刑”、“危险驾驶”、“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这些都非儿戏,视性质恶劣和事故严重程度,嫌疑人最终都是要受长短不一或轻或重的实质刑罚的。这时所谓“剥夺驾驶权利终生”,只是“触刑”后最轻微的附带影响罢了。
不管是“最严交规”,还是“醉驾入刑”,严刑峻法的交管时代早已来临。而且,从实际效果看,比如酒驾整治,这些年至少从驾驶者到执法者,改善都有目共睹。连劝酒文化炽盛的乡下老家,每年回去,上桌后首要议题,也是先排除当天开车的,再论“酒坛座次”。
这样的渗透到生活习俗的汽车文化的浸染,是可喜的改变。但是,半年不到数百人的禁驾名单,还是让人忧心忡忡。最核心的,其实是被“禁驾”者,多少是“法盲”原因导致的?除主观故意外,多少人甚至不知酒驾醉驾、“肇事逃逸”法律定义和对应责罚。除文化习俗外,最可悲的就是法理上的无知妄为。科目一、四等驾考理论、交规道法学习,向来是驾驶培训的人为“盲点”。应试式驾考是“马路杀手”源头,执法若再不力,则公共交通安全堪虞。
以个人见闻,不管是教练师傅,还是驾龄数十年的所谓老司机,似都偶尔无意识地表现出对规则法律的轻慢,超速、逆行、双实线调头……而循规蹈矩,遵纪守法,初入江湖的新手,反遭鄙夷。法律和理论若只停留于纸面,现实如何可想而知。全省终生禁驾,既首次公布,老司机们,如何自处,应也不难回答。
提醒
两种情形将被“终生禁驾”
1 酒驾醉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 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相关新闻
今年1-4月四川道路交通事故“三下降”
未发生死亡10人以上重大交通事故
华西都市报讯(记者李天宇)24日,记者从省交警总队获悉,1月至4月,我省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较去年同比分别下降7.7%、12%、10.5%,其中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同比下降22.2%、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5.9%,未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据省交警总队发布的数据,2013年来,全省道路交通死亡人数较前两年减少2858人,下降15.6%。2014年3月至今全省未发生死亡10人以上重大交通事故。据悉,全省共投入60多亿元,建成了2.44万公里公路路侧护栏(其中,2014年建成1.76万公里,2015年建成6800公里),基本实现了县、乡以上道路临水临崖3米以上危险路段全覆盖。
同时,为全力遏制和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4月初省公安厅开展了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当月全省查处高速公路交通违法25.16万起、农村道路交通违法6.39万起、酒驾6632起、毒驾26起。
原标题:四川首次大范围公布“终生禁驾”者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