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鹏是华东理工大学研二的学生,5天前,他在上海一家工厂的爆炸事故中不幸遇难,此次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
据上海媒体报道:23日下午,上海焦耳蜡业有限公司发生爆炸,事故共造成近200平方米的彩钢板坍塌,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记者调查发现,李鹏的导师张建雨持有事发工厂的股份。李鹏家人及同学介绍,张建雨在上海、浙江等地投资有多家工厂,之前,他曾多次安排学生在这些工厂进行商业研究或实习。
28日下午,华东理工大学宣传部相关负责人称,张建雨已被公安部门刑事拘留。学校正在配合政府部门开展调查。
为论文而苦恼的研究生
从今年初开始,李鹏便开始为论文而苦恼,他希望能尽早完成毕业所需的论文指标——据其同学介绍,按照华东理工大学的相关规定,硕士毕业必须要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论文。
但据一位与李鹏很要好的同学介绍,他的导师张建雨不让他发表论文。几个月前,李鹏的研究取得重大突破。他在参考相关文献的基础上,找到一种新的配方,这种配方能使某种现有相变材料的储能得到提升。
相变材料是李鹏研究的主要对象,它是指一种随温度变化而改变物质状态并能提供潜热的物质。李鹏在学校实验室验证了自己的发现。据其同学介绍,李鹏这样的研究发现,已经够得上核心期刊的发表标准。
这之后的一天,几位与李鹏关系密切的同学发现,李鹏的情绪非常沮丧。他告诉同学,导师让他暂时不要发表(论文)。“这实在太意外了”,这位同学说,“阻拦”学生发表论文的老师并不多见。
上述同学分析,导师张建雨之所以不让李鹏发表论文,或许是担心成果公布后,大家都知道这一配方,他的企业也就丧失了先发优势,“张建雨不是不许李鹏发表论文,而是希望其延后发表——在此之前,他希望先在自己的企业实现工业化生产。”
在华东理工大学一位学生看来,张建雨“更像一个商人,不太关注学生的利益”。他上过张建雨的课,对其多有了解。张建雨现为华东理工大学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现年55岁,1997年进入华东理工大学任教至今。
记者调查显示,张建雨在上海至少参股两家企业,其中包括事发的上海焦耳蜡业有限公司。同时,张建雨还参与了浙江一家企业的运营。多位华东理工大学的学生介绍,“他投入很多精力在企业上”,和学院的其他老师相比,张建雨发表的论文较少。对自己带的学生,也不像其他老师那样上心。
危险的“实验”
5月23日上午,有同学看到李鹏“上了导师张建雨的车”。当天下午,上海焦耳蜡业有限公司发生爆炸,李鹏和另外两个人在事故中身亡。
至于李鹏经历了什么,尚待警方调查。但其家属怀疑,李鹏可能被导师要求进行了一次中试放大实验。
他们的信源来自李鹏的同学——这位同学接受警方调查时,听警方说起了事发经过。当时在事发现场,除了李鹏之外,还有上海焦耳蜡业有限公司的三位工人,其中一个工人中途嫌气味太大,出门透口气而躲过一劫。
这位同学转述工人的说法:现场有3个装有化学试剂的桶,每个桶重20公斤,每个人负责一个桶,下面加热,上面搅拌,在搅拌的过程中,爆炸发生。但此说法尚未得到上海警方证实。
所谓中试放大是指在实验室小规模生产工艺路线打通后,采用该工艺在模拟工业化生产的条件下所进行的工艺研究,以验证放大生产后原工艺的可行性,保证研发和生产时工艺的一致性。
李鹏的上述同学介绍,在实验室进行的实验都是几克级,如果20公斤说属实的话,那就放大了成百上千倍,危险系数也就相应地增加。
“研究生没有做这种实验的必要”,上述同学说,除非导师要求,研究生一般是不会去做中试的,因为实验室的数据足够发表论文。
李鹏的姐夫认为导师对此次事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他发现事发工厂设施非常简陋,而且没有看见有安全保护装置。“导师对这种实验的危险性肯定是清楚的,他为什么没有在现场指导?工厂的安全措施在哪里?”李鹏的姐夫说。
28日下午,华东理工大学宣传部相关负责人称,2007年,学校曾下发《教师校外兼职活动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教师不允许在校外企业进行实质性兼职,个人也不能作为法人开办公司。
上述负责人表示,学校和学院并不知道张建雨在校外开办或者参股企业,他的工厂和学校没有关系。“张建雨责任的认定要等待工作组最后的调查结果,如果他确实有违法违纪的情况,学校绝对不包庇。”
据《新京报》
反思“研究生之死” 别止于声讨导师
5月23日,华东理工大学研二学生李鹏在上海一家工厂的爆炸事故中不幸遇难,此次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据悉,李鹏的导师张建雨持有事发工厂的股份。李鹏的家人及同学质疑,张建雨涉嫌安排李鹏进行中试放大实验,这或是事故原因。目前,张建雨已被公安部门刑事拘留,学校正在配合调查。
一次实验夺走三条人命,令人唏嘘不已。在导师眼里,爆炸事件“纯属意外”。但媒体报道的种种细节显示,这场“意外”包含了很多“必然”因素。可以说,研究生命丧导师参股工厂事件再次揭露出导师与研究生之间异化的师生关系。
公众有理由把矛头对准导师。爆炸的工厂是他违规参股的,危险的实验也是他安排的,而为论文而苦恼的学生没有别的选择,只能在设施简陋的工厂里进行“玩命实验”。导师像私企老板,学生像廉价苦力,如今发生了一案三命的悲剧,导师注定难辞其咎。目前涉事导师已被刑拘,具体会承担什么责任,尚有待调查认定。
在声讨导师的同时,也要看到背后的深层次问题。在“导师负责制”下,导师掌握着“生杀大权”,学生没有讨价还价的能力,只要你还想毕业的话。对学生来说,读研像赌博,跟对了导师,搞科研、发论文小菜一碟,导师“吃肉”,学生跟着“喝汤”;若跟错了导师,比如那种科研水平或道德水平不高的导师,就苦不堪言了。近些年,导师把学生当低价劳动力、剥夺学生科研成果、截留学生补助甚至性侵女学生的事件时常见诸报端。
师生关系异化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近些年研究生不断扩招,导师放羊一样带着一批硕士和博士,就像工厂流水线一样制造产品,无暇顾及每一个学生。这种情况下,导师不仅会论文“放水”让学生拿学位,有时一个疏忽还可能酿下大错。本案中,导师安排学生独自在其参股的工厂进行中试放大实验,是很不负责任的体现。
令人遗憾的是,由于制度不完善特别是监督机制缺位,师生的“雇佣关系”被强化,甚至“雇佣关系”被合法化,研究生普遍认可并接受导师的“老板”身份。导师的权力大不可怕,可怕的是缺乏监督和制约。导师与学生之间应该是平等的契约关系,“导师负责制”需赋予学生一定的博弈能力,别总是等出现了悲剧才意识到制度存在漏洞。
原标题:研究生命丧导师参股工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