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在四川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受省政府委托,省审计厅厅长黄河作了关于《四川省内部审计条例》(以下简称《内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他介绍,去年,省政府责成省法制办和审计厅联合在全省范围内对省、市、县一级预算部门和国有企业、地方金融机构共计9370个单位贯彻落实《内审条例》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发现,全省建立内审制度的单位突出监督重点,积极探索具有行业特点的内审监督模式,组织实施了大量审计项目,内审职能作用发挥效果得以初步显现。近3年,全省共开展各类内审项目4.82万个(含通过购买社会审计服务开展的项目),查处违纪违规金额71.64亿元,促进单位(部门)增收节支44.50亿元;提出审计建议并被采纳4.13万条;通过采纳审计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和其他处理2238人。通过查错纠弊和发挥审计的建设性功能,一些内审机构在促进单位(部门)规范管理、防范风险、提高效益和遏制腐败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黄河表示,《内审条例》颁布施行以来,虽然取得了一些新的进展,但总体上贯彻并不理想。近3年来,全省有近89%的行政机关、近67%的国有企业及金融机构未组织实施任何形式的内审监督,内审在许多单位成为“一纸空文”。近3年来有64%的单位履行了内审监督职责,每个单位年平均实施审计项目达到18个,审计监督覆盖面较为广泛,同时也有36%的单位连续3年未实施过审计项目,其内审机构形同虚设。另外,内审运行机制与质量控制不完善也是一大问题。
成都商报记者 韩利
原标题:但有36%的单位内审机构形同虚设 连续3年未实施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