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利:女主播借淫秽视频玩炒作
面对审讯,林某某、李某和王某等三人对自己利用网络传播淫秽视频的犯罪事实均供认不讳。
据三名犯罪嫌疑人交待,得知在网络直播平台上进行淫秽表演直播可以赚不少钱后,她们便萌生了先通过直播淫秽视频把自己炒红,然后再利用"网红"的身份和"知名度",来牟取暴利的想法。据她们交待,三个人当中,林某某负责组建数个临时QQ群和进行色情表演,并上传至临时QQ群、网盘等网络空间,供群成员下载观看;李某在担任临时QQ群的管理员,负责审核入群"粉丝"的付款情况并帮助林某某录制淫秽色情视频;王某则进行群成员招募。
"粉丝"们付款加入林某某组建的临时QQ群后,并不像普通QQ群一样,与"雪梨枪"等几位女主播对话,群成员之间也互不聊天,只是按照群通知的时间上线观看"雪梨枪"淫秽直播表演,下载观看"雪梨枪"等人上传到共享文件中淫秽、不雅视频。
短短一两个月时间内,三个95后女主播便通过数个临时QQ群,共招募了粉丝1300余人次,收取红包10万余元。这些钱均被她们用于了日常开销、购买奢侈品和旅行消费。
讲述:贪慕虚荣三95后女孩触法网
警方在调查中了解到,涉案的三个来自德阳中江的95后女孩,其家境都不算差,其中林某某家里条件还较为不错,父母有正当工作。但因为贪慕虚荣追求享乐,她们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据林某某交待,大学毕业后她在成都找了一份售货员的工作,但觉得太累又不挣钱,没干多久就辞职了。后来,跟着别人做起了微商,但收益很一般。2015年底前后,林某某开始以"雪梨枪"的网名,"专心致志"地做起了网络平台的女主播。
为炒作自己吸引"粉丝",林某某在多个直播平台进行直播时,常常不断使用挑逗性的肢体动作和语言,对观看直播的网民进行诱惑和暗示。为了更快地聚集"人气"使自己成为"网红",达到牟取暴利的目的,今年2月的一天,她伙同另外2男1女,在成都市区一处出租屋里录制了"成都4P"淫秽视频。
据林某某交待,当天她先是利用手机直播平台对他们4人的淫秽表演进行直播,但很快被直播平台监控人员发现并封号。随后,他们便改用手机继续进行录制,并分别将其上传至临时QQ群、网盘等网络空间。
然而,已经令利智昏的她们,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而是沉湎在"每天一觉醒来,银行账户上就会多出好几百元"的贪欲和虚荣之中。
目前,林某某、李某和王某三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网络从来就不是一块法外之地。"德阳警方相关人士表示,无论现实世界还是网络的直播间,都需要荡浊涤清,祛恶扬善。每一个参与其中的网友,都该自觉遵守基本的道德和法律的准则。
对话"女主播":
问:你怎么会走上做网络主播这条路?甚至在网络上进行淫秽表演?
林某某(以下简称"林"): 最开始搞直播是图好耍,觉得能让很多人关注自己、喜欢自己,夸自己长得漂亮,是一件很有面子的事情。当时这个圈子的风气也不好,女主播着装都很暴露,我也就跟着学了,当时没有意识到这样是违法的。然后就有不少粉丝怂恿我去建QQ群,搞大尺度直播挣钱,我自己也不长脑壳,就去做了。
问:你在做这种大尺度的淫秽表演时,心里没有羞耻的感觉吗?
林:当时是脑壳发昏,别人怂恿自己自己就去干了。后来这些视频传播出去,自己还是觉得不好意思,甚至一度不敢出门。也有认识的人问视频中的那个女孩是不是我,我都不敢回答,更不敢像往常一样跟他们出去玩。我也希望大家不要再传播这些视频了。
问:家里人或者同学朋友知道你在做这些吗?
林:家里人和一些同学或多或少都知道了我在做什么。我当时也感到很害怕,就没有再搞那种大尺度的直播了。因为害怕,我很长时间不敢回家,妈妈也很长一段时间没给我打电话,给我发短信问我究竟在做什么,我也不敢回。
记:你对别的网络主播有什么话要说吗?
林:我现在知道自己这个事情做错了,给社会造成了很大不好的影响。也希望其他的主播不要再像我这样了,为了金钱和虚荣心,做出对社会有危害的事情。自己做了错事就该承担处罚,我愿意接受法律的惩罚。
张嵘 成都商报记者 王明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