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毒品犯罪案件有哪些特点?通过毒品案件审判分析,全省禁毒工作应该注意哪些重点环节?6月24日,在“6·26”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省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自去年“6·26”以来,全省法院审判毒品犯罪案件情况,同时公布了5起典型案例。
去年“6·26”以来,全省法院一审共受理毒品案件8863件12031人,审结7846件10169人。从审判情况看,随着毒品犯罪形势的发展,我省毒品犯罪案件呈现五大特点:
毒品犯罪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去年6月到2016年5月间,全省各级法院共审结涉毒品犯罪案件 7846件,10169名涉毒人员被判刑,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达1762人,重刑率达17.33%。
传统毒品与新型合成毒品犯罪交织,毒品类型多样。凉山等地传统毒品为主要涉毒犯罪类型;成都及周边地区涉制造、贩卖甲基苯丙胺、氯胺酮类合成毒品的案件呈主导类型,由于新型毒品制造工艺流程相对简单、简便易学,新型毒品犯罪案件数、涉案毒品数量均呈上升趋势。
毒品犯罪形式多样、隐蔽。在我省凉山、攀枝花等地,毒贩利用孕妇、残障人士、学生运输传统毒品的情形日益增多;而在成都及周边地区,毒贩选择制毒窝点远离都市或监管“盲点”,交易联系方式更为隐秘,侦破难度更大。
涉毒犯罪主体多元。被告人虽以无业人员为主,但已有部分稳定职业者甚至公职人员,女性在涉毒犯罪中人数不断增加。贩毒、制毒、吸毒活动向社会各阶层、各领域蔓延。
涉毒次生危害突出。毒品犯罪人员中约有95%以上为吸毒人员,容易引发次生危害。全省法院审理了多起由吸毒人员吸毒后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犯罪案件,手段极其残忍,社会影响恶劣。
原标题:全省毒品犯罪五大特点:女性涉毒犯罪人数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