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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若未被录取 招生高校将负责解释退档原因

2016-06-28 13:10   来源: 四川新闻网   编辑: 曾俊菠   责任编辑: 马兰

四川新闻网成都6月28日讯 四川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不含艺术、体育类专业)分本科提前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专科提前批、专科第一批和专科第二批共六个批次进行。

根据《四川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办法》,在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专科第一批、专科第二批的平行志愿投档前,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和高校报送的调档比例,向各有关高校进行模拟投档。高校报送的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未报送调档比例的,首次模拟投档一律按照105%进行。高校根据生源情况与省教育考试院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要求,并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确定调档比例,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当所有高校在我省规定时间内确定调整计划数和调档要求后,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平行志愿投档。平行志愿实行一轮投档,不补投,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实行公开再征集志愿补充生源。

而高校专项计划、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的投档基准线,按最后一次模拟投档形成的分数测算值执行。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各批次的平行第二志愿、藏文加试志愿、彝文加试志愿、各批次预科志愿、各批次征集志愿投档时,各学校的调档比例统一为100%。

根据要求,普通高校招生,必须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办法,实施新生录取工作。办法是:高校在省教育考试院投放的考生电子档案中,根据考生所填志愿、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检查结果、成绩总分,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自主决定录取与否及录取专业,并负责解释未录取考生的退档原因,处理录取中的遗留问题。省教育考试院依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对高校录取工作实行必要的监督,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

(记者 陈淋)

原标题:考生若未被录取 招生高校将负责解释退档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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