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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条投诉举报线索 成都市纪委已受理两条

2016-07-13 07:18   来源: 成都商报   编辑: 申海娟   责任编辑: 史建婷

“镇政府扣留过渡安置费”、“我举报业委会贪污”……自成都商报联合成都市纪委开辟“蓉城清风监督在线”专栏以来,成都商报已经收到16条群众投诉举报线索,并将这些线索转交成都市纪委。日前,成都商报记者获悉,市纪委已受理了16条线索中的两条,其余14条线索未受理。这14条线索为何没受理?市纪委信访室相关负责人对此进行了详解。

纪委分析:

14条投诉举报线索为何没受理?

市纪委信访室对未受理的14条线索进行了梳理,并解读了未受理原因。

该室相关负责人介绍,有多条是举报业委会的,如:有群众举报一业委会账目不清,业委会主任贪污。他表示,由于业委会属自治组织,并非纪委受理范围。如果群众发现业委会存在问题,可通过业主大会解决,也可以向所辖街办、房管等相关部门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他表示,还有一些群众举报线索属于涉法涉诉问题,如,有群众反映对诉讼判决不服,需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还有一些举报线索涉及到产权纠纷,“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还有群众反映违建侵权问题,“这可以向规划部门举报”。对于群众举报的廉租房申请问题,可咨询房管部门。还有一些是希望政府信息公开的,“建议向政府信息公开机构申请。”也有投诉街道垃圾脏臭的,“可向城管部门投诉。”“这些都不是纪委的受理范围。”

纪委解读:

为何这三类投诉举报无权受理?

哪些投诉举报纪委不会受理?市纪委信访室相关负责人介绍,最常见的问题主要有三类。一是涉法涉诉问题。我国《刑事诉讼》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干涉。

第二类是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类问题。征地拆迁、安置补偿中的利益诉求问题应向政府主管部门反映,如有纪检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的具体问题,才可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

第三类是办证、求学、就医等问题。此类问题应首先向具体职能部门了解原因,0向有关职能部门反映,如有纪检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的具体问题,才可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

他表示,按照规定,纪检监察机关主要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反映对象必须是纪检监察对象,即党员、党组织或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反映问题必须是纪检监察对象违反了党纪政纪、破坏党风政风的行为。

纪委支招:

哪些投诉举报线索纪委会受理?

在成都商报收到的16条举报投诉线索中,市纪委受理了其中的两条。其中一条是群众举报某镇在拆迁中存在权钱交易,“送礼送钱”。另一条是举报某镇扣留了集中建房过渡安置费。目前这两条线索已在按程序处理中。

那么,哪些举报线索纪委会受理?市纪委信访室相关负责人表示,只要投诉举报属于纪委受理范围之内的,都会受理。他介绍,去年,市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持续深化正风肃纪坚决纠正“四风”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切实解决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切实解决在征地拆迁、低保办理、救灾救济、扶贫移民、“三农”资金等方面以权谋私、信息不公开、优亲厚友,以及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民物资和资金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切实解决在基本建设领域工程招投评标、安全监管、质量监督、工程竣工验收、工程预决算等环节中基层单位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红包礼金等问题,严肃查处小官巨腐等基层腐败问题。 “以上这些方面都属于纪委的受理范围”,希望群众在举报线索时要明确举报对象是谁、讲清相关情节,同时留下联系方式,这样方便查办,我们会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

成都商报记者 韩利

原标题:16条投诉举报线索 成都市纪委已受理两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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