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 涉事公司涉嫌违反新《广告法》第九条第七项规定“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约谈 相关部门要求该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保证不发生类似广告营销活动,并配合调查
道歉 涉事公司向广大市民致歉,承诺停止使用所有“成都安环”相关内容广告,今后杜绝类似违规广告
8月1日,以“成都安环”为主题的横幅和相关营销活动在成都二环、地铁出口等出现,相应的图片也在网上刷屏。这样的恶俗广告立即遭到整座城市批判。
昨日,成都市工商局、成华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已确定这一社会影响极差的活动策动方来自某房地产企业,对该企业负责人进行了行政约谈,要求其停止违法行为。
低俗广告 引市民强烈质疑
8月1日一早,在成都IFS、太古里、部分地铁站等不少人流密集地都出现了一条黄底横幅广告:“成都今日安环”,并配有一个套在圆圈内的感叹号符号。
看到这个广告,大多数市民的第一反应就“安环?这是什么鬼!?”随后,大家纷纷吐槽:“谁想出来这么低俗的广告语,这不是抹黑成都吗?”“低俗!”“败坏我们城市形象!”
这恶俗的广告是谁打的?
热心网友从某楼盘的相同广告上找到线索,幕后推手疑为某房地产商。该企业一员工也透露,所谓的安环,实质是购房后可参与抽奖,奖品为高档轿车。
“成都安环”被列为要案查处
成都相关职能部门也很快做出反应。
1日下午,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官方微博、成都市工商局官方微博相继发声,表示对该广告的发布主体展开调查。成华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立即赶赴事发楼盘,现场督促开发商拆除楼面低俗广告,并在全区范围清查。
昨日上午,成都市工商局指派相关处室负责人到成华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要求将“成都今日安环”事件作为要案依法查处,积极维护成都良好形象。10时,成华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启动立案调查程序。
经初查,该公司的行为已涉嫌违反新《广告法》第九条第七项规定“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昨日下午2点,该局执法大队对涉嫌发布违规广告的房产公司进行行政约谈,要求该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同时消除影响,保证不再发生类似广告营销活动。依法配合执法部门的调查取证工作。执法人员还对其进行了新《广告法》宣讲,要求企业加大对广告发布的审查,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涉事房产公司致歉
在约谈现场,该公司负责人表示,此次营销推广活动由于前期在流程控制和沟通协调中存在问题,对广告内容把关不够严谨,最终出现了误导广大市民的广告用语歧义,“没有想到这次营销会产生这么大的负面影响!”
对于推广营销活动造成的负面影响,该负责人表示非常后悔,代表公司向广大市民致歉,并承诺立即停止使用所有“成都安环”相关内容。今后,加强广告内容审查,杜绝类似违规广告发生。
记者 李彦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