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80后”赴南非打工回国时,携带7.763千克虎骨入境,被昆明海关查获,面临法律制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3日开庭审理这起案件,这名“80后”辩称,他父母有风湿病,想带这些骨头回家给父母泡酒治风湿。
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2月6日,昆明市机场海关关员在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对入境航班开展正常监管工作时,从被告人黄某某携带的一个黑色行李箱内查获一个透明胶带和蓝色复写纸包裹的纸箱,纸箱内有7.763千克骨头。后经鉴定,查获的骨头来源为食肉目猫科豹属虎,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被列入国家CITES(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Ⅰ,涉案价值48万元,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黄某某称,这些骨头是黑人兄弟给他的,他以为是南非放养的野牛骨头,自己父母有风湿,听说该骨头可以治疗风湿,父母年纪已大,没什么孝敬的,就带了这些骨头回来,准备泡酒给父母治疗风湿。他希望能够在自己能力范围内交纳罚款,以争取获得缓刑。他在法庭上出示照片,力证父母有风湿。
黄某某的辩护人认为,被告黄某某在案件中构成自首,是在不知是虎骨的情况下携带回国并且没有故意隐藏;黄某某并未向提供虎骨的南非人支付钱,不构成对价,不是走私;7.763千克虎骨数量不大,未对社会构成威胁;黄某某系初犯,认罪态度良好,情节较轻,希望法院对其宽大处理。
公诉机关认为,无法从照片证明被告父母是否患有风湿,需医院提供证明。被告是被当场抓获,没有任何自首情节,对于不构成对价的辩诉是孤证,其行为已经构成犯罪,且即使交纳罚款,也不宜处以缓刑。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原标题:打工仔运虎骨入境价值48万元 称为给父母治风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