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凌晨王宝强发布离婚声明后,其名下公司北京宝亿嵘影业有限公司的股权变更成为了关注的焦点。来自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信息显示,早在今年3月25日和4月19日,分别发生过两次变更,王宝强成为公司唯一自然人股东,同时在法人股东中为第一大股东,彻底收回公司大权。
但值得注意的是,除了王宝强这一自然人股东外,公司还有一个法人股东——共青城宝亿嵘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而其投资人股权变更信息中显示,马蓉仍持有该公司31.25%的股权。
宝亿嵘投资人两度变更 王宝强成唯一自然人股东
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人民币的北京宝亿嵘影业有限公司曾经是王宝强口中的“夫妻店”,在离婚声明发出后,这家企业在今年两度发生股权结构变化引起了关注。
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得知,今年3月25日,宝亿嵘影业投资人由马蓉和任晓妍变更为王宝强、任晓妍、宋喆,王宝强妻子马蓉不在出现在投资人名单中。变更后的投资人中,宋喆为时任王宝强经纪人,任晓妍为王宝强现任经纪人。
今年4月19日,宝亿嵘影业投资人再次发生变更,变更后王宝强为唯一自然人股东。这距离上次投资人变更不到一个月。公司另一股东为共青城宝亿嵘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法定代表人为王宝强,股东包括王宝强、任晓妍和马蓉,成立日期为今年4月18日。
企业公示资料显示,尽管在今年3月的这次变更中,马蓉的持股比例由75%降至0%,但王宝强的持股比例只上升至62%,还有13%的股份被划转为宋喆所有。
2016年4月19日,北京宝亿嵘影业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再度发生了变更。这次变更后,王宝强成为了公司唯一自然人股东,另一股东则是法人股东——共青城宝亿嵘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人股东投资人 马蓉名列其中
共青城宝亿嵘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是一家今年4月8日成立的新公司,执行事务合伙人为王宝强。其注册资本为320万人民币,营业期限至2036年04月07日。经营范围则为: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项目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值得注意的是,借此断定当时王宝强是因为发现了马蓉与宋喆出轨,从而调整公司股权结构恐怕尚有不妥。
因为通过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可以发现,尽管共青城宝亿嵘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为王宝强 ,但在今年5月13日共青城宝亿嵘投资管理合伙企业发生过投资人(股权)变更。
变更前公司的投资人股权结构为:王宝强出资120万元,占37.5%;宋喆和任晓妍各出资100万元,占31.25%。变更后,则是由马蓉取代了宋喆,公司的投资人股权结构为:王宝强出资120万元,占37.5%;马蓉和任晓妍各出资100万元,占31.25%。
这意味着,尽管已经无法掌控宝亿嵘,但马蓉在宝亿嵘中应尚有拥有一席之地。不知王宝强离婚声明中的“依法处理好一切事宜”是否也包括将马蓉从公司股东中彻底剔除?
宝亿嵘目前基本信息及股权结构:
宝亿嵘股权结构今年发生两度变更:
宝亿嵘3月25日变更详情:
宝亿嵘4月19日变更详情:
共青城宝亿嵘5月13日变更前:
共青城宝亿嵘5月13日变更后:
共青城宝亿嵘信息:
原标题:王宝强收回名下公司大权 马蓉仍为法人股东投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