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建委主任张樵看来,《问责条例》不仅让班子责任从虚到实,更加明确,主要领导的责任也更加突出,进一步强调并明确了领导干部的终身责任制,问责更严,是进一步从严管党治党的倒逼制度,有利于进一步推进党员干部履职尽责长效机制的建立。
“市建委从明责、实责、督责、问责四个方面狠抓《问责条例》的学习贯彻。”张樵介绍说,明确责任,有权必有责,我们结合市级工作梳理各级责任,形成责任清单,通过签订责任书确责,实现全清单覆盖;压实责任,有责必落实,今年上半年,市建委优化行政管理环节19项,目前正在进一步推进下放3项、取消3项、简化3项、放宽1项、优化1项共11项行政权力。在内部管理上,通过职、责并重的绩效考核机制,通过项目责任制等对行政工作进行督办,压实责任。
“监督责任,有责必监督。在直属单位设立纪检岗位,加强对主体责任的监督;通过建立巡查制度并严格落实,加强内部巡查;通过不定期随机抽取检查组和被检查对象的方式开展内部抽查,同时加强对内部审计和对直属单位的审计。”张樵说,严肃问责,失责必追究,市建委还通过建立完善问责追责的制度体系,细化追责标准,充分运用“四种形态”抓好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