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富顺县人民检察院举行不起诉案件公开宣告会,宣告对一起盗窃案和一起交通肇事案的涉案嫌疑人均作出不起诉决定。据悉,这是富顺检察院在继2015年3月在全省检察机关中的首次尝试公开宣告不起诉案件后,第二次针对不起诉案件进行公开宣告。
案件一:
顺手牵羊,90后小伙盗走他人手机
1994年出生的富顺小伙曾平是一名木工,今年5月15日下午,曾平在富顺县富世镇一住房内做木工活时,发现住房卧室里放着一部手机,他趁四周无人将其揣进口袋里据为了己有,随即离开。
没过一会,失主杨建发现手机被盗,当即报警。因为被盗手机具有定位功能,杨建回家后,利用电脑追查到手机的具体位置,并根据定位找到曾平家中。经过当面对质,曾平承认了偷盗手机的事实,在向杨建道歉后退还了手机。5月18日,曾平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经鉴定,被盗手机价值2418元。当地警方依法将案件移交至检察院。
富顺县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曾平偷盗手机的犯罪行为属实,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但考虑到该案涉案金额不大,情节轻微、危害不大,且曾平有自首、认罪、悔罪和主动退还被盗物品并得到失主谅解等情节,遂决定不予以起诉。
富顺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钟晓华补充介绍,如果没有自首、退赃以及得到谅解等情节,案件公诉至法院后,曾平或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等刑罚。
案件二:
单车事故致车内乘客死亡
5月17日下午,富顺男子尧兵驾车在富顺县板邱路2KM+700M处发生交通事故,车辆与公路右侧的护栏相撞,造成车上的乘客张伯贤全身多处受伤,后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部门调查认定,驾驶员尧兵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富顺县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尧兵的行为已经构成涉嫌交通肇事罪,但系过失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与此同时,尧兵与死者系亲戚关系,事发后,尧兵积极救治伤者,并真诚悔罪、认罪,得到死者家属的谅解。因此,检察机关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钟晓华 记者 袁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