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省环保厅发布通报称,成都锦世达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利用虚假材料办理并取得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已被收回,该公司被给予行政警告处罚。
经省环保厅调查核实,成都锦世达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2015年9月向省环保厅申请领取辐射安全许可证时,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了其与中国同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系伪造的事实,办理并取得了辐射安全许可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
今年8月,省环保厅案审委员会审议依法作出行政决定,撤销2015年10月为成都锦世达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作出的颁发辐射安全许可证的行政许可,收回其持有的《辐射安全许可证》,给予该公司行政警告处罚。
省环保厅要求,各核技术利用单位要引以为戒,摒除侥幸心理,严格依规办事,树立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良好行业风气。各市(州)环保局要切实监管好行政区域内核技术利用单位,对顶风作案、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的单位,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原标题:用虚假资料骗取辐射安全许可证 成都一公司被行政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