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山东准大学生被骗猝死,到清华大学教授被骗巨款1760万元,公民个人信息泄露再次成为舆论焦点。公民个人信息是如何被泄露的呢?本文分析了北京各法院的相关判例67个,数据显示,北京近6年,有1.6亿多条公民个人信息被泄露。掌握这些信息资源的快递、网购、物业、教育等机构甚至还有公安机关个别人是信息泄露的源头,而保健品、保险、理财、房地产中介等行业以及职业倒卖人员是这些信息的主要购买者。
律师认为,目前刑法关于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类犯罪,规定不完善,司法解释缺位,在定罪方面的起点过于模糊,量刑方面相对过轻。
数据
6年 1.6亿条个人信息被泄露
162513874,这一串数字,是2010年至2016年,北京地区被法院确认的被泄露的公民个人信息数量。不考虑重复因素,平均每年,就有2600多万条信息被泄露、买卖,这一数字比北京常住人口还要多。
2013年至2016年,北京各法院共审理了涉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件67件(案发时间为2010年至2016年)。其中主要涉及两个罪名,一是非法出售、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二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
67起案件中,平均最便宜的一条信息售价不到半分钱,最贵的一条信息卖到了5.7元。
67起案件中,涉及泄露信息量最少的案件为500条,最多的一起案件达到了惊人的1.3亿多条,这是北京法院公开判例中最多的一起。
2013年3月至8月间,被告人李某不仅通过网络从他人手中非法获取大量公民个人信息,并向他人出售以牟利。在查获的其移动硬盘内,存有公民个人信息133268735条。
从哪来
谁泄露了公民个人信息?
生活中,公民个人信息通过各种途径被各类机构所采集,其中像公安机关、快递公司、购物网站等,人们更愿意去相信他们有着较为可靠的防泄露措施。然而,一旦制度不严,“内鬼”出现,这些机构会首当其冲成为信息泄露者。
当然,还有一种机构,虽然不掌握信息资源,但利用“流氓软件”,也可以获取并泄露大量信息。
案例1
派出所保安队队长盗卖信息4000条
2015年12月,朝阳法院审理了一起派出所“内鬼”盗取信息并出售他人的案件。
据了解,被告人高某利用其担任北京市公安局某派出所保安队队长的职务便利,多次私自使用该所副所长和民警的公安数字证书,登录“公安部人口管理系统”、“公安部出入境管理系统”等公安机关应用系统库,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4000余条,并出售给他人,获利人民币2.3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高某在公安机关履职过程中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并出售他人,其行为已构成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最终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罚金4000元,并没收其违法所得。
案例2
快递公司信息部员工倒卖信息获利近30万元
这一案例,是所有67起案件中,被告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获利最多的一起。
被告人李某是某快递公司信息部的员工,有权查询公司客户信息数据库。利用这一权限,自2012年3月至2014年6月,他频繁进入公司客户信息数据库拷贝信息,后通过邮箱等方式将13.2万余条信息出售给窦某,获利28.8万元。
据李某自己供述,窦某购买客户信息是进行商品推销,他会根据信息质量每月给自己汇款。最终,李某因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获刑10个月,罚金1000元,赃款被没收。
原标题:北京6年被泄露1.6亿条个人信息 网购等是泄露源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