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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曝光5家企业新能源车补贴违规超10亿元(2)

2016-09-08 16:45   来源: 一财网   编辑: 廖雅莉   责任编辑: 史建婷

对“有车缺电”和“标实不符”企业追回补贴并罚款

目前,我国已成为全球新能源汽车保有量最大的国家。相关数据显示,2009年开始,中央财政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予以补助,截至2015年年底,中央财政累计安排补助资金334.35亿元。

然而,随着产业规模的不断扩大,个别企业受利益驱动,违反相关法律骗取和违规谋取财政补贴,对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造成恶劣影响,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2016年年初,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核查工作的通知》,对2013年至2015年已获得和已申报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的新能源汽车全面开展核查,共涉及90家主要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40.1万辆新能源汽车,还抽查了13.3万辆已销售的新能源汽车的运营状态。

对于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财政部表示,将视情节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一是对存在“有车缺电”和“标实不符”问题的企业,追回2013、2014年问题车辆已获取的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并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有关规定,按问题金额的30%处以罚款;对2015年问题车辆不予清算。对涉及此类问题的企业2016年财政补贴预拨资格予以取消,但其依法合规生产销售的车辆,仍可按规定申报财政补贴。

二是对闲置车辆在2015年清算中暂扣中央补助全部或50%的中央补助。

其中:对于车辆符合出厂标准但出售对象是关联企业而非终端用户、提前谋取补贴的,涉及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将暂缓清算,待车辆卖给终端用户并实际应用后,再按实际交付和应用年度的补助标准进行申报,经有关部门严格审核后再予清算。对于车辆虽然卖给终端用户、但在获取财政补贴后闲置的(不含租赁公司类),在清算时只按正常补助标准的50%结算。一年后达到利用率标准再拨付余款。如一年后仍然闲置,则取消补贴资格,并追回已拨付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根据上述问题严重程度,财政部表示,将会同有关部门向问题企业所在的省市地方政府进行通报,要求当地政府进一步核查追究相关监管部门及工作人员的责任,涉嫌违纪违法的,交当地行政监察部门、公安部门及检察机关处理。对相关企业骗取地方财政补助资金的行为,由地方参照上述处理原则进行处理。

为保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良好势头,财政部称,下一步将与有关部门联合下发补充通知,要求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按照上述处理原则,对相关企业报送的2015年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申报数据进一步审查核实,积极稳妥做好2015年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清算工作。对财政部此次检查未涉及的企业,由地方开展进一步核查。同时,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快修订完善产业扶持政策,及时提高准入门槛,引领技术进步,适时采取补贴退坡办法,促使新能源汽车产业尽快步入自我发展的健康轨道。

原标题:财政部曝光5家企业新能源车补贴违规超1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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