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全搜索新闻网9月23日讯 河南商丘市睢县县委宣传部官方微博今晨发布校车事故调查情况通报。通报称,经调查,9月22日上午8时53分,在睢县泰山路与振兴大道交叉口,一辆自东向西行驶的校车(车牌号:豫N48962)与一辆自北向南行驶的轻型普通货车(车牌号:豫N3J133)发生碰撞。
涉事校车为睢县职工幼儿园校车,2013年9月22日登记注册,其安全系数符合国家标准,核载37人,实载33人,2014年8月通过校车使用审批。校车驾驶员唐某1989年7月取得A1驾驶证,2015年3月取得校车驾驶资格。涉事轻型货车驾驶员赵某2015年8月取得C1驾驶证。
事故初步认定,车辆双方均涉嫌存在违法行为,双方驾驶员已被控制。事故发生的详细原因正在调查中。
睢县官方同时发布了事故救护情况说明。说明称,睢县中医院接到120指挥中心指令后,立即启动重大交通事故救治预案,以急诊科为平台,开通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各科室主任带队立即赶到急诊科,做到人员、药品、设备三到位。
受伤人员被接诊到医院后,医护人员紧急对伤者情况进行筛查评估,根据伤者情况,迅速开展分类救治,通过CT、B超等对13名伤者进行全面身体检查。对其中两名重伤者(男孩4.5岁,女孩5岁),随即送入ICU重症监护室,全力进行抢救。在抢救过程中,邀请省专家7人和市专家20人来院进行技术指导和现场治疗,专家团队于中午时分抵达睢县中医院。分别组成两个医疗专家团队,一个医疗专家团队负责救治一个孩子。但两名重伤者经多方努力救治无效死亡。
对11名轻伤者,由医护人员进行一对一治疗,并派出两名心理咨询师逐一进行心理疏导,消除其恐惧心理。对其他没有受伤的人员进行留院观察和心理疏导。目前,11名轻伤者病情稳定。
睢县县委宣传部昨天夜间发布消息强调,“我们没有任何瞒报的措施,请大家不传谣,不信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