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教育警示全省广大党员干部高标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有关规定,9月27日,四川省纪委对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2016年以来查处的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予以通报;
1、隆昌县委书记张勇违规发放财税征收目标考核奖。2013年9月,张勇违规决策并签发文件,同意用财政资金向相关人员发放财税征收目标考核奖。依据该文件,隆昌县向相关人员发放2013年、2014年财税征收目标考核奖共计714.05万元。违规发放的奖金已全部清退。省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2、巴中市住建局党委委员、市代建局局长彭清江违规组织公款旅游及发放津补贴。2013年4月至10月,彭清江以学习考察名义先后4次组织单位部分职工到西昌、大连等地公款旅游,共计花费2.8331万元。2013年至2015年3月,彭清江违规先后多次以虚列节日值班方式或发放节日福利的名义,向单位职工发放超市购物卡、现金共计6.8343万元。同时,彭清江还存在其他违纪事实。涉及违纪款均已退缴。巴中市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自贡市自流井区科经局局长宋涛违规组织参与接待活动。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宋涛担任自流井区原科技局局长、科协主席期间,多次违规组织并参与接待活动,消费高档菜品、酒水和香烟,消费金额达36.9313万元,并以餐费、住宿费和虚开宣传制作费发票的方式在本单位和下属单位报销。自流井区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眉山市委老干部局原副局长艾小林公车私用。2013年8月至2015年10月,艾小林多次在周末及节假日期间因私驾驶公务用车往返于眉山、青神两地。同时,艾小林还存在其他违纪事实。公车私用涉及各种费用共计4000元均已退缴。眉山市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西昌市黄水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徐海违规组织公款旅游。2015年7月28日至31日,徐海带领乡村干部共计11人到云南大理考察“风电建设与乡村发展”期间,组织考察组全体人员到云南保山、腾冲、瑞丽等地旅游,并用公款报销旅游相关费用6422元。涉及违纪款均已退缴。西昌市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乐山市五通桥区住建局园林所所长李秋平违规发放津补贴。2013年1月至2014年11月,李秋平违规决定向单位职工发放电话费、有毒有害补助和创园补贴等各类津补贴共计6.266万元。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已全部退缴。五通桥区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7、成都市青白江区大弯街道石家碾社区党委书记钟如才违规组织公款吃喝。2016年1月7日中午,经钟如才提议,石家碾社区以感谢社区相关人员对工作支持为由,在召开 2015年度总结表彰大会后,使用集体资金组织相关人员共计500余人聚餐,花费2.304万元,造成不良影响。涉及违纪款均已退缴。青白江区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8、芦山县芦阳镇苗溪社区党支部书记周进华违规发放津补贴。2015年2月至8月,周进华和社区部分干部商量决定,虚列支出套取社区资金2.15万元,先后4次以电话费、过节加班补助费、慰问金等名义向社区工作人员、小区队长及相关乡镇领导发放现金共计1.21万元。涉及违纪款均已退缴。芦山县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9、广安市广安区恒升镇龙桥村党支部书记唐子炳违规操办婚宴。2015年12月30日,唐子炳为二儿子婚礼操办酒席50桌,收受龙桥村村组干部、低保户等管理和服务对象35人礼金共计4400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涉及违纪款均已退缴。广安区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原标题:隆昌县委书记违规签发考核奖被党内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