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部门监管缺位
在不法村干部的欺压下,村民不敢主动检举,这就需要上级相关部门加强监管,给村干部戴上“金箍”,可事实却并非如此。
2012年4月,孟玲芬被大辛庄镇政府任命为泉邱二村村务领导小组组长,行使村委会主任职权。2015年1月,孟玲芬才经过选举正式担任村委会主任。有村民表示,2012年,孟玲芬想要当村主任,可村民选举通不过,不知道后来怎么镇政府直接任命了;2015年的选举也是徒有形式,并没有召开过全体村民大会,甚至大多数村民并不知情。
这些本应该为村民服务的村官,摇身一变成为为害乡里的“村霸”,甚至成为百姓深恶痛绝的“黑老大”。村官成为“村霸”的问题,凸显乡村法治的疲软和相关监管部门的失职。
专案组在调查南街村相关问题时,发现当地部分职能部门存在乱作为,深州市国土局在未经河北省政府批准的情况下,违规为不符合条件的用地人办理划拨用地审批手续,所涉土地市值230多万元;深州市房管局以建设经济适用房之名开发建设小区,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多征用35.5亩土地用于商品房开发……
“职能部门不作为、管理缺位,助长了歪风邪气的蔓延。”在深州市委于2014年12月向衡水市委递交的检查总结报告中,对于南街村问题产生的根源进行了分析,当地一些职能部门及干部的不作为、乱作为确实使南街村问题愈演愈烈。
2015年,由于将财政、扶贫、农业等部门拨付给村委会和蔬菜农业合作社的专项资金及其他补偿款82万余元占为己有,邢台市临城县鸭鸽营乡西辛安村原党支部书记王雪志因贪污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临城县检察院审查认为,村委会监督没有发挥应有作用,相关部门重投入、轻监督、轻引导,对涉农项目申报的可行性缺乏充分论证,审查和拨付资金缺乏透明度,面对巨额扶助资金和占地款,王雪志“难以抵抗”,加之监督缺失,给他的贪污犯罪提供了土壤。
临城县检察院审查王雪志一案后提出,防止村干部腐败案件的发生,要加大监督预防和警示教育力度,提高农村干部的法治观念和底线思维;要深化村务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村财乡管”机制,完善村务公开规定,畅通群众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只有法治的阳光照进乡村的每一个角落,才能消除‘村霸’生存的土壤与空间。”河北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有效形成合力,加大对村官职务犯罪的惩治和预防力度。
原标题:村主任横行乡里 暴露村官监管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