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2012年,温江区环境检测站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采购空气检测设备,原温江区环保局污染控制科副科长杨坤积作为该事项的具体负责人,在招投标过程中,将某公司销售经理陈某提供的产品参数交给招标代理机构,并以此作为招标参数,使得该产品最终顺利中标。2014年春节期间,陈某为感谢杨坤积提供的帮助,送给杨现金5万元。2015年11月12日,区纪委给予杨坤积开除党籍处分,并由区环保局对其作出开除公职的处分。2016年5月25日,温江区人民法院以杨坤积犯受贿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杨坤积所退赃款5万元予以没收。
警钟长鸣>>>
古人云“居官守职以公正为先,公则不为私所惑,正则不为邪所媚”,说的就是要用权为公。公开招投标工作是规范行政行为、建设阳光政府的重要内容,理应做到公正严明,但杨坤积身为温江区环境检测站该公开招投标项目的具体负责人,在招投标过程中,因一己私利,视纪律和规矩为儿戏,与投机商贩互相勾结,严重损害了政府公信力,也因区区五万元让自己成为了阶下囚,教训不可谓不深刻。
掩卷思悟,纪律和规矩就是党员干部行为的底线,是一个硬约束!事实再一次证明,纪律和规矩的“高压线”必须通上高压电。谁不把纪律和规矩当回事,谁就有可能成为违纪者和违法者。任何在侥幸心理驱使下滥用职权,实施违纪违法行为的人,无异于“自我欺骗”、“掩耳盗铃”,一旦经不住诱惑、管不住自己,结果将害人害己害社会,亲手葬送自己及家人的幸福未来。
温纪宣 本报记者 王伶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