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下午3点多,驾驶员肖代兵开着一辆号牌为川AR8376的中型专用校车到成华小学接上两名一年级的学生后,准备回到自己工作的地方——成都翰林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可肖代兵没有想到,这是自己最后一次驾驶这辆校车了。
载着学生的肖代兵将车行驶至东秀一路与杉板桥南一路交叉路口时被交警五分局执勤民警拦下检查。民警发现,该校车未放置校车标牌,随后将成都翰林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王姓负责人传唤至分局做进一步调查处理。王某承认,校车标牌还在申办中,而自己抱着侥幸心理已先将校车用来接学生到托管班。因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违反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王某将被处10000元罚款。
记者 张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