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上午10时,旺苍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野生动物倒卖案件。被告人邓某某住处查获黑熊制品价值人民币175350元;被告人王某住处查获黑熊制品价值80160元。起诉书认定,被告人邓某某非法收购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水獭3只、亚洲黑熊制品60件,被告人王某非法收购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亚洲黑熊制品21件。目前案件庭审结束,将择日宣判。
记者从旺苍检察院获悉,犯罪嫌疑人邓某某或面临8至10年的刑期,犯罪嫌疑人王某或面临4至5年的刑期。案件的侦破是缘于一次深夜的设卡盘查,成都商报记者从青川县森林公安获悉,2015年11月9日凌晨2点,四川公安木鱼综合检查站和青川县森林公安在兰海高速广甘段四川收费站设卡检查,当他们拦下王某驾驶的面包车时,王某神色紧张,随后民警在该面包车后备箱内,发现堆放着很多块鲜肉。凭借多年经验,民警判断这并不是猪肉。在4个编织袋里,民警一共搜出疑似黑熊死体3只(其中有1只为不足半岁的幼崽)、疑似熊掌4只、疑似黑熊肉制品200余斤。因无野生动物运输的相关手续,警方随即将王某控制。
王某交代,他运输的黑熊及其制品均来自成都的邓某某,并向警方供述了两人交易细节。根据线索,青川县森林公安很快锁定了在成都做药材生意的邓某某。11月9日晚,民警在成都市新都区大丰镇的出租屋内,将犯罪嫌疑人邓某某控制,并从其出租屋查获大量野生动物死体及制品。 记者 杨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