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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两个月查处51件互联网广告违法案件

2016-11-08 16:37   来源: 四川新闻网   编辑: 唐欢   责任编辑: 史建婷

四川新闻网成都11月8日讯 “双十一”即将到来。今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四川省工商局获悉,《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两个月以来,查处互联网广告违法案件51件。据悉,下一步四川省工商局还将加大打击力度,尤其是在“双十一”期间,网友要是发现违规行为,可以及时进行举报。

“淘宝网无售后,出了问题只有自认倒霉,低价无保障;某手机网房租低、营业成本小,正品低价。”今年9月,某通讯店业主陈某为推销手机销售业务,建立了某手机网,通过微信平台发布含有上述文字和对比图的手机广告,并进行大量转发。其发布的广告中含有贬低其他经营者商品或服务的内容,涉嫌违反《广告法》和《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目前工商执法人员正对案件进行深入调查。

今年9月1日起,《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新规内容不长,但亮点很多,对规范互联网广告而言是一把利剑”,省工商局广告处负责人介绍。为让《暂行办法》深入人心,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宣传培训力度,联系全省各大主流媒体发布《暂行办法》相关宣传内容1131条次,并张贴宣传海报4892张。省工商局组织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广告监管人员、基层执法人员及互联网企业等开展培训71次,对《暂行办法》进行深入解读,培训人数超过4000人。

据悉,《暂行办法》实施以来,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共监测互联网广告86882条次,查处互联网广告违法案件51件,责令停止发布广告44件。下一步,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贯彻落实《暂行办法》,加大对互联网广告的日常监管和案件查处力度,开展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净化四川省互联网广告市场。互联网广告主亟须强化行业自律意识,规范互联网广告发布行为。

“马上双十一来了,又将是网购热潮。”四川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如果广大网友发现违反《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的行为,可以及时向当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原标题:四川两个月查处51件互联网广告违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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