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1月9日电 近日,河南周口女孩被冒名上大学事件再起波澜,周口职业技术学院以找不到法律法规依据、无权恢复学籍为由,拒绝了王娜娜的学籍恢复申请。11月8日,河南省教育厅学生处向人民网记者表示,未接到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关于申请恢复王娜娜学籍的报告,如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同意王娜娜入学,即可按有关规定为其恢复学籍。
王娜娜生于沈丘县新安集镇新西行政村。2003年高考后,因未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以为落榜便外出打工,之后结婚生子。2015年,她发现自己当年并非落榜,而是考上了周口职业技术学院,但被人顶替读了。今年3月,“王娜娜被冒名上大学”事件调查结果公布,顶替王娜娜上学的张莹莹被注销学籍,相关责任人受到处分。
9月14日,王娜娜向周口职业技术学院邮寄《学籍恢复申请》。10月18日,周口市职业技术学院出具回函称:“在2003年规定时间内,王娜娜已经持录取通知书到校报到,当年录取通知书已经完成使命……你被冒名顶替上学的事实已公之于众,相关责任人已有相关部门处理……找不到恢复你入学资格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无权恢复你的学籍。”
10月18日,周口市职业技术学院向王娜娜出具复函
周口职业技术学院的复函引发了网友和媒体的关注。有网友表示,学校回复的理由不充分,被人冒名顶替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学校应为王娜娜恢复学籍。光明网评论称,根据此前周口市联合调查组的结论,“上学期间,周口职业技术学院未对张莹莹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并据此处理了周文一等三名周口职业技术学院领导及工作人员。那么,校方在王娜娜学籍权益上的失职与失责是板上钉钉的事实上。在当事人有恢复学籍诉求的时候,不是第一时间积极联络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商榷,而是义正辞严一口谢绝,于情于理,似乎令人倍感困惑。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接受人民网采访时表示:“学校以没有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来拒绝王娜娜,存在不合理。从另一个角度来讲,法律上没有禁止恢复王娜娜的学籍,那就有可以恢复的理由。”
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出具复函前是否与教育主管部门有过商榷?王娜娜的学籍恢复问题,是否单凭校方决定?
11月4日,记者向河南省教育厅新闻办发去采访函。8日,该厅新闻办向记者转发了学生处关于“王娜娜事件”的情况说明称,教育厅未接到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关于申请恢复王娜娜学籍的报告,如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同意王娜娜入学,即可按有关规定为其恢复学籍。
《河南省教育厅学生处关于“王娜娜”事件的情况说明》
记者近日多次拨打周口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的电话、114登记电话及王娜娜提供的校方电话,均无人接听。
“别人错拿了我的东西,为什么我要不回来?”接到记者电话时,王娜娜正在去买教科书的路上,“洛阳老城区的新华书店可能还有高中的教材出售,我去看看。我就想把十几年前没上的大学给上了。”
王娜娜在其微博发布购买的教材
原标题:河南教育厅:如涉事学校同意 可恢复王娜娜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