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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一在建工地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被罚3万元

2016-11-14 18:40   来源: 四川在线   编辑: 唐欢   责任编辑: 马兰

四川在线消息 11月14日,记者从眉山市相关部门获悉,该市公安消防支队的监督检查人员对仁寿县一在建工地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并处3万元罚款。

近日,眉山市公安消防支队的监督检查人员对在建工地进行消防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检查,发现仁寿县富加镇某建设工程所使用的洒水喷头〔T-ZSTZ 15-68℃(Φ5mm玻璃球)〕存在不合格嫌疑,经取样送检验机构检验确定为不合格消防产品。当地消防部门根据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的询问笔录及《四川省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样单》、《检验报告》、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结合《消防行政执法裁量标准》,对该工程施工单位给予责令停止施工,并处罚款三万元的行政处罚。

通过对不合格消防产品的排查整治活动,眉山有效地净化了消防产品市场,切实增强了群众的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进一步营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原标题: 眉山一在建工地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被罚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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