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全搜索新闻网11月18日讯 近日,成都市人社局印发印发《成都市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该通知公布了26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药品名单。该《目录》药品若被国家或省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成都市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则不再对其进行支付。
通知原文如下: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成都市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天府新区社会事业局,市医保局:
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制度的通知》(成府发〔2016〕11号)有关规定,《成都市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经过市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药品生产企业谈判,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一、《目录》药品费用的支付以商品名为准;
二、剂型、规格和价格等以市级医保经办机构与药品生产企业签订的协议为准;
三、《目录》药品若被国家或省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成都市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则不再对其进行支付;
四、本通知自2016年12月1日起执行。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