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 初晓)11月24日报道 昨日,40岁的周某坐在成都交警二分局里,他万万没想到,自己花钱向“分串串”买分,消除交通违法记录的行为最终为自己换来了一张拘留书。周某为了图一时方便,通过“分串串”买分处理交通违法,“分串串”和“卖分人”被抓了,而他这位“买分人”也被拘留。今天下午,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从成都交警二分局获悉,周某通过“分串串”陈某介绍,由唐某帮忙处理轿车电子眼违法的行为构成谎报案情影响公安机关依法办案,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目前周某、陈某已被处行政拘留7日,唐某正被进―步调查。
据成都交警二分局民警刘元志介绍,昨日上午10点55分左右,车主周某和唐某来到成都交警二分局处理周某去年12月的一起交通违法行为。“在处理中,就在民警对违法地点、违法时间等情况向周某和唐某进行询问时,发现两者所说的一些信息有一些出入。”刘元志说,“因此民警对此产生了怀疑。”
随后,民警通过视频调查,发现周某和唐某在来到成都交警二分局处理此笔电子眼违法行为前,还在成都交警二分局附近的树培街借口与一名女子进行过交谈。“通过视频我们看到,昨天上午10点过唐某和一名女子来到树培街口,两人等待一段时间后,周某才驾车来到现场。三人在交谈一段时间后,女子离开,周某和唐某来到分局进处理违法。”刘元志说,“因此,结合他们在处理违章时的一些行为,民警认为他们存在买卖驾照分的嫌疑。”
成都交警二分局民警立即将周某和唐某带回成都交警二分局进行进一步调查。“在调查中,周某和唐某分别承认了自己买分和卖分的行为,同时,他们指出,之前与他们交谈的那位女子姓陈是一个‘分串串’。”
原来,去年12月19日中午12点36分,周某的牌照为川AN7R**的奔驰牌小型轿车,在都江堰市老成灌路延伸段1KM+780M(都江堰市区至聚源镇)处,超速50%以上70%以下,被电子眼给抓拍了。因为要扣12分,周某便通过“分串串”陈某联系上卖分人唐某,让唐某帮其处理了此笔电子眼违法行为。
据刘元志介绍,经查实,唐某从未驾驶过号牌为川AN7R**的奔驰牌小型轿车,周某通过陈某介绍由唐某帮忙处理号牌为川AN7R**的奔驰牌小型轿车电子眼违法的行为构成谎报案情影响公安机关依法办案,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规定,决定给予周某、陈某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伍佰元的处罚。唐某正在做进―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