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民张先生通过四川日报民情热线(028)86968696和四川在线“问政四川”平台咨询:“我想自学直考驾驶证,自学人员在学习过程中遇到交通事故,法律责任该由谁承担?”成都市公安局交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没有取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允许的自学资格、未按指定路线进行、随车“教练”无资质等情况下发生的事故,自学人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今年4月1日起,成都市启动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直考试点,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的人员,使用自备机动车,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人员随车指导下,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技能,不经过驾校培训,直接申请驾驶证考试。
教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自学人员承不承担责任?成都市公安局交管局相关负责人说,在一些情况下发生的交通事故,自学人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自学人员在具备随车指导人员资格的人员随车指导下,使用符合规定的自学用车学习驾驶中发生交通事故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由随车指导人员承担责任。但自学人员在无具备资格人员随车指导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的,自行承担责任。
自学人员有未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学习驾驶证明超过有效期、由不符合规定的人员随车指导等违反规定行为之一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按照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对自学人员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原标题:自学直考中发生交通事故 自学人员担责吗?